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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改革夯实制度基础 市场博弈有效性将提升


来源:中国证券网

“一级市场乱报价的问题客观存在,部分报价机构的行为更类似于一个大型散户,没有科学合理的报价模型,也不能形成科学有效的报价。通过严惩违规、加强检查,能够对IPO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形成威慑,有利于各方归位履责,也有利于市场健康发展。

持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严控串标

推进市场化改革、放松管制的另一侧,是事中事后监管的持续强化。此次发行改革政策微调在加强监管方面再着笔墨,引入的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新举措包括四方面:

一是发现发行承销过程中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责令发行人和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二是建立常态化抽查机制,加大事中事后检查力度。三是在承销办法中进一步明确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不得泄露询价和定价信息,加大对串标行为的打击力度。四是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对机构可以暂不受理行政许可相关文件,对个人可以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此外,证券业协会还将建立对承销商询价、定价、配售行为和网下投资者报价行为的日常监管制度,加强对相关行为的监督检查;建立对网下投资者和承销商的跟踪分析和评价体系,并根据评价结果采取奖惩措施,实现优胜劣汰。

市场人士认为,此次新股发行改革中,始终贯穿着市场化改革和保护投资者这条主线,突出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监管理念,在完善事前审核的同时,更加重视事中加强监管、事后严格执法,这本身是市场化改革的应有之义。市场化程度越高,监管就会越严。

专家分析,推进市场化改革与加大监管力度并不矛盾,“不仅不矛盾,还必须是相辅相成的”,在市场各方成熟度不很高的情况下,监管部门在发行环节的核心职责,就是解决市场滥用规则,以及违反规则的问题。通过严惩违规、加强检查,能够对IPO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形成威慑,有利于各方归位履责,也有利于市场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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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飞]

标签:配售比例 发行市场 市场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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