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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商行谋基金:寄望成转移影子银行新通道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3月4日, 中国银监会宣布,进一步扩大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试点范围,城商行首次进入试点范围。目前银监会已同意兴业银行(601166)、北京银行(601169)投资设立基金公司事宜,两家银行正履行

在基金公司允许设立专项子公司后,银行系基金表现踊跃,工银瑞信成为首批获批专项子公司的基金公司,并在去年就拿下首单业务,这单业务也正是信托类型的业务。

除此之外,银行和基金公司的合作还可以在资产证券化中牵手,以避免资产证券化业务产生的利润流到信托、证券、保险等领域。

近日,中国证监会公布《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鼓励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证券金融公司等多类型金融机构发行资产支持证券。

在该办法颁布后,市场较为关注券商这类受益者,但基金公司如果和银行建立密切联系,尤其是基金公司是银行的子公司,那么基金公司在资产证券化方面的优势要胜过证券公司。

即便按照狭义的“影子银行”定义,无论是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还是资产证券化都属于影子银行的范畴。在管理层对银监会系统的影子银行监管越来越严格之时,基金公司的承接作用或许被城商行所看重,这也许是其涌向基金业的重要原因。

  监管层的鼓励

但也有城商行人士称,设立基金公司并非主要为影子银行寻找通道。“管理层、股东方、公司领导都在推着城商行往基金业靠。”这位人士认为:“某种程度上,城商行设立基金公司是被动的。”去年以来,管理层加快了基金公司受理速度。2012年共计批复了7家基金公司成立,而今年的目标则更多。

“一个月一家,这是管理层的打算。”据基金公司人士透露。

今年2月份获批的华润元大、东海基金的审批过程均在加快。两家公司全部是去年上报的,这意味着,审批流程不足一年。

管理层这么做的目的是引入更多的竞争者。“没有竞争,如何打价格战,如何降低费率。”深圳某基金公司人士说,证监会希望通过市场化的办法来降低目前投资者怨声载道的高费率。

但是,摆在管理层前面也有个头疼的问题,在新基金公司生存每况愈下的情况下,如何吸引新的投资者来投资基金。

《基金法》规定,基金公司的主要股东必须是金融机构,但券商、股份制银行银行、信托都多已设立基金公司。虽然即将施行的新基金法对此有所修订,但是实力能跟城商行相比的企业并不多,因此,如果放开基金公司设立,城商行仍是较好的发起股东选择。此外,今年2月份,证监会出台《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暂行规定》,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及私募基金将获准开展公募基金管理业务。该规定出台后,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及私募基金便没有设立基金公司的动力。

这两条因素都将城商行推到基金业面前。

对于城商行的经营者来说,其设立基金公司也是无奈之举。2011年,银监会开始对城商行进行跨区限制。今年春节刚过,银监会下发《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农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允许城商行在辖内和周边经济紧密区申设分支机构,但不跨省区,抑制盲目扩张冲动”。

城商行需要进行全国性的业务的拓展,摆在前面的只有基金业还开着窗口。“我了解的,还有些城商行是基于领导要做出些成绩,才要去做基金公司。”深圳某基金公司人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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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基金 银行 城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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