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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投资者权益重在维护“三权”


来源:新金融观察报

上市公司2014年年报已经全部公布完毕,每家上市公司数百页的年报将公司过去一年的总体情况展示在投资者面前,但不同的投资者往往还有各自的关注点,如果能够直接与上市公司高管交流,无疑将更有益于投资者了解上市公司的详尽情况。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天津证监局和天津上市公司协会2014年首次举办年报业绩网上集体说明会暨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并多次开展走进上市公司等系列活动。

保护投资者权益重在维护“三权”

上市公司2014年年报已经全部公布完毕,每家上市公司数百页的年报将公司过去一年的总体情况展示在投资者面前,但不同的投资者往往还有各自的关注点,如果能够直接与上市公司高管交流,无疑将更有益于投资者了解上市公司的详尽情况。正是基于投资者希望与各家公司高管“面对面”沟通这一期待,以“透明、沟通、诚信、回报”为主题的天津辖区上市公司2014年年报业绩网上集体说明会暨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上周二如约举行。

这也是2015年全国第一场地区集体接待日活动。天津辖区42家上市公司均派出管理层到场参加。天津证监局副局长张文鑫、天津上市公司协会会长闫希军以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程春生出席此次活动。切实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收益权成为天津辖区管理层最为关注的问题。

高管与投资者“面对面”

中小投资者是我国资本市场的主要参与群体,但不可否认的是,由于处于信息弱势地位,抗风险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较弱,这一群体的合法权益容易受到侵害。因此,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是证券市场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这不仅关系到投资者的切身利益,而且是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

在国务院2014年5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即新“国九条”)中,将坚持市场化和法治化取向,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列为指导思想之一。

而上市公司业绩网上说明会正是旨在为提高辖区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增强辖区上市公司透明度,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推动辖区上市公司进一步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联系。

在活动中,天津辖区上市公司高管人员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就2014年年报、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通过互动平台与投资者进行“一对多”形式的沟通与交流。

事实上,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一直是监管部门的工作重点。2014年,天津证监局采取了行之有效的引导措施,在天津上市公司协会的积极推动以及各上市公司的配合下,辖区投资者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知情权、参与权得到落实

在资本市场中,投资者“自担风险、自负盈亏”已经成为准则,但只有投资者充分了解一家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后,才能做出理性的投资决定,所以扩大投资者知情权,提高市场透明度,才能够更加体现公平、公正原则。

从另一个角度看,资本市场是基于信息定价的交易市场,让中小投资者充分享有知情权,公平获得应当公开的全部信息,是维护其合法权益的基本前提。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天津证监局和天津上市公司协会2014年首次举办年报业绩网上集体说明会暨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并多次开展走进上市公司等系列活动。

与此同时,天津辖区所有上市公司都实现了专人接听投资者电话,所有公司都建立了投资者关系网站。另外,38家公司自主举办了业绩说明会,25家公司开展了投资者接待日活动,比2013年分别增长23%、39%。

在充分了解基本情况的前提下,投资者作为上市公司股东的一员,参与公司的决策同样不可或缺。

证监会主席肖钢曾提出,股东投票方式、表决结果效力直接影响中小投资者行使参与权的积极性。要研究专门针对中小投资者行使参与权、具有中国特色的分类表决机制。在股东大会审议再融资、利润分配等可能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要重视中小投资者的话语权。探索建立完善征集投票制度,为中小投资者行使投票权提供便利。

过去一年,天津辖区上市公司引导公司股东大会及重要决策全面采用网络投票、董监事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并积极推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2014年,辖区全部公司均实施了网络投票,采取累积投票和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分别达到26家、37家,比2013年分别增长18%、95%。此外,还有9家公司采用了征集投票,比2013年增长50%。

收益权得到保障

2014年,A股全部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为28.92万亿元和2.43万亿元,同比增幅分别为6.10%和6.46%。与之对比,天津辖区上市公司这两项指标增速均明显高于A股总体水平,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为3285.18亿元和180.7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9.70%和21.86%,净利润增速大幅高于营业收入增速。

净利润超过20%的增长让上市公司为投资者提供更多分红成为可能。因此,天津证监局引导辖区公司做好现金分红,督促能分未分公司严格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对全部公司分红程序、分红政策、披露情况进行了非现场检查,并将分红情况作为年报现场检查和专项检查的重点内容。

天津辖区28家公司在2014年年报中披露了现金分红方案,占辖区公司总数的66.67%,较上年57.89%的比例有所增加;拟分配现金红利总额50.44亿元,比去年增长28%;整体派息率27.78%,较上年也有所增加;单一公司最高股息率达2.84%,高于上年2.31%的水平。

此外,许多公司在投资者保护方面还有许多创新做法。天津证监局相关人士表示,将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并充分发挥协会在投资者保护工作中的作用,不断完善辖区“法律保护、监管保护、自律保护、市场保护、自我保护”的五位一体综合保护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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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乾]

标签:上市公司 证监局 投资者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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