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让市场起决定性作用 着力保护投资者权益


来源:证券时报

此次改革大大提高了新股发行审核、发行等各环节的透明度,突出了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监管理念。保护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求偿权的精神贯彻于《意见》的始终。

原标题:让市场起决定性作用着力保护投资者权益

本报评论员

11月30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这是逐步推进股票发行从核准制向注册制过渡的重要步骤,也意味着新股发行在暂停一年之后将重启。

中国股市设立20余年来,新股发行曾先后采取过行政审批制和核准制,这些发行制度是特定历史环境下的产物,其最大不足是行政力量对市场干预较多,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未能得到充分发挥。改革新股发行制度,完善市场机制,让“三公”精神更好地得到体现,成为市场普遍的期待。不久前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逐步推进股票发行从核准制向注册制过渡”,更是让人们对改革的预期进一步升温。从《意见》全文看,此次发行体制改革顺应了市场呼声,体现了告别行政调控的意图,为未来向注册制过渡奠定了良好的制度基础,是最适合目前环境的制度安排。

此次改革大大提高了新股发行审核、发行等各环节的透明度,突出了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监管理念。监管部门重在合规性审查,企业价值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判断;经审核后,新股何时发、怎么发,将由市场自我约束、自主决定,发行价格将更加真实地反映供求关系。

保护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求偿权的精神贯彻于《意见》的始终。长期以来,中小投资者在新股发行环节的利益难以得到切实保护,市场不公在发行环节就有体现,《意见》抓住定价这一发行中的核心环节,通过各种安排意在消灭备受诟病的股票发行“三高”行为和炒新行为,增强了中小投资者在新股发行定价过程中的话语权,在配售方面也更多地照顾到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为了防止大股东利用减持侵害中小投资者利益,《意见》还作出了更为合理的锁定期和减持规定,处处体现了对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同时,《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发行人和中介机构的责任,强化了赔偿机制。减少行政管制的同时,监管部门将强化监管执法,“重管制、弱监管”将向“弱管制、强监管”转变。

凡此种种,均体现了此次改革的市场化和法制化取向。

综合来看,新的发行制度运行之后,虽然还不是注册制,但已经是朝市场化方向又迈进了重要的一步。在退市、重组等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之后,发行体制向完全的注册制过渡就是水到渠成之事。此次改革无疑将为市场注入强大的正能量,政府与市场边界不清、行政力量过于强大、市场机制不能充分有效发挥的长期弊端将有望从此得到根本解决,投资者利益将有望得到更好的保障,中国股市长期存在的过于浓厚的投机气氛将有望得到遏制,资本市场的巨大威力将得到发挥,投资者通过投资中国股市而分享中国经济成长的红利,也将由梦想变为现实。

值得注意的是,在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意见发布的同时,国务院还发布了优先股试点指导意见,证监会制定了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并强化借壳上市的监管,这体现了监管部门维护市场平稳运行的良好用心。在消除长期困扰中国资本市场的制度性障碍之后,在监管部门细心呵护之下,在中国经济仍然具备良好增长潜力的情况下,中国股市有可能走出长期的疲弱态势,迎来真正的春天!

相关专题: IPO  

相关新闻:

[责任编辑:王飞]

标签:意见 新股发行 保护投资者

人参与 评论

精彩推荐

0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