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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炜:保护投资者权益是当务之急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建立健全投资回报机制和加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将有利于形成理性投资的理念。其一,进一步加大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构建刑事制裁、行政处罚与民事赔偿三方面的联合打击“火力网”,处罚标准凸显“严刑峻法”。其二,解决证券民事赔偿诉讼的难点,引入集体诉讼制度,多措并举降低中小投资者维权成本。

原标题:张炜:保护投资者权益是当务之急

建立健全投资回报机制和加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将有利于形成理性投资的理念。应构建刑事制裁、行政处罚与民事赔偿三方面的联合打击“火力网”;引入集体诉讼制度,多措并举降低中小投资者维权成本;促使大股东、高管及上市公司提高诚信水平,完善公司治理,注重提高股东回报。

张炜

解读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有关资本市场的部分内容,市场各方聚焦于 “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实际上,《决定》提出的另一项内容也非常重要,即“优化上市公司投资者回报机制,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多渠道增加居民的财产性收入。 ”

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是监管部门一直强调的。特别是今年以来,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政策信号更加明确。证监会主席肖钢此前在《人民日报》发表署名文章指出,“保护中小投资者就是保护资本市场,保护中小投资者就是保护全体投资者。 ”同时,监管部门在打击欺诈上市、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时的力度也加大,在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做法上有创新。

投资者现在喜闻《决定》发布,翘首期盼股市分享改革红利。可回头看过去的20多年,中国经济发展实现了举世瞩目的超高速增长,也创造了改革红利,但这些成果并没能体现到股票投资回报上。相反,市场还在热议为何十年股市 “零涨幅”。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措施不到位。

一方面,A股市场没能改变畸形的利益格局,仅有少数人获得财产性收入暴增的机会,大小非赚得盆满钵满,持股市值超10亿元的原始股持有者不断增多,但绝大多数中小投资者深陷在投资亏损的泥潭里。

另一方面,A股市场被公认为“圈钱市”,上市公司业绩造假、变脸及信息披露欺诈等丑陋行为屡见不鲜,而其违法违规成本又偏低。上市公司缺乏回报中小股东的意识,只把证券市场当“提款机”。上述问题的存在,导致A股市场与过去20多年中国经济高增长的成果 “失之交臂”,至今仍有不少困扰市场健康发展的深层次矛盾有待解决。由此,居民的股票投资意愿偏低,甚至有人戏称炒股为“败家”,小伙子找对象以“不炒股”为荣。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为资本市场发展指明了方向。如果说“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还有一个具备条件的过程,短期实施有相当难度,那么,落实“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则是当务之急,越有力度越好。

肖钢曾撰文表示,将多举措保障投资者利益,在全社会形成保护中小投资者的良好氛围,使中小投资者享受到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红利。对此,市场期待监管部门在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方面更有作为。可以相信,“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如果落实得力,可为股市带来持续上涨的推动力,否极泰来踏上“牛途”也并非奢望。

当前来看,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需要采取一些力度较大的实质性举措。

其一,进一步加大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构建刑事制裁、行政处罚与民事赔偿三方面的联合打击“火力网”,处罚标准凸显“严刑峻法”。

其二,解决证券民事赔偿诉讼的难点,引入集体诉讼制度,多措并举降低中小投资者维权成本。

其三,针对性改变畸形利益格局,维护“三公”原则。

其四,促使大股东、高管及上市公司提高诚信水平,完善公司治理,重视对股东的回报。

事实上,建立健全投资回报机制和加强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将有利于形成理性投资的理念,促进A股市场健康发展。市场投资行为的理性可改变“牛短熊长”的运行特征,促使投资者通过股市分享到经济增长的成果与改革的红利,实现财产性收入的增加。这也将为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创造必要的条件,使A股市场早日真正进入市场化时代。一言以蔽之,夯实A股市场发展的基础,首先在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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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丛丛]

标签:中小投资者 保护投资者 投资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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