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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经济开发区居民基础养老金再“提标”


来源:中国网山东频道

本网记者从滨州市政府网站获悉,今年以来,滨州市经济开发区为提高辖区老年人生活质量,再次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100元。滨州市经济开发区自2010年3月实施新型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以来,逐年提高各项保险待遇。

原标题:滨州市经济开发区居民基础养老金再“提标”

中国网山东频道滨州5月26日讯 本网记者从滨州市政府网站获悉,今年以来,滨州市经济开发区为提高辖区老年人生活质量,再次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100元。提高标准后,全区今年预计多支出397.5万元。新标准自2015年1月执行,共有16562名老年居民直接受益。

滨州市经济开发区自2010年3月实施新型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以来,逐年提高各项保险待遇。一是对缴费进行补贴。参保缴费共设12个档次,对参保人选择不同缴费档次,分别给予政府补贴。二是多缴多得。新实施意见对缴费超过15年的居民,每多缴1年,到领取待遇时,基础养老金每月增发5元。三是提高保险待遇。新制度规定领取养老待遇人员死亡后,一次性发给丧葬补助金1000元,支付标准全市领先。

四年来,滨州市经济开发区养老金标准不断提高。2010年3月,每人每月55元;2011年7月,每人每月60元;2012年,每人每月65元;2013年,每人每月80元。自2011年以来,该区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一直全市领先。自制度实施以来,全区共发放养老金869262人次,共计6463.57万元。

里则街道办事处北街村百岁老人陈大娘感慨地说:“没想到活到这一大把年纪,到老了还能月月领‘工资’。”我区的居民高兴地说:“不仅领‘工资’,而且年年‘涨工资’,现在涨到一人一月100元,生活更有保障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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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郝佰云]

标签:基础养老金 滨州市 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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