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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城区法院行政庭注重行政调解工作


来源:鲁北晚报

近年来,滨城区法院行政审判庭始终坚持“人民法官为人民”和为大局服务的主题,不断创新化解社会矛盾工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原标题:滨城区法院行政庭注重行政调解工作

□通讯员 张艳芳

晚报滨城讯 近年来,滨城区法院行政审判庭始终坚持“人民法官为人民”和为大局服务的主题,不断创新化解社会矛盾工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一是全程协调。该院在审理行政案件中抓住立案、庭前、庭审、审后四个环节,把“协调”工作贯穿于整个审判活动中。首先庭前主动协调。其次庭中坚持协调。第三判后疏导协调。

二是多方协调。该院加强行政庭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强化敏感性案件的协调和重大事项的通报,畅通行政执法和行政审判的信息沟通渠道,推动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制度,让其充分了解案件情况,提高协调成功率。

三是合法协调。该院遵循当事人诉讼地位平等的原则,在程序和内容上均坚持合法协调,不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该院注重案结事了,要求在办案过程中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司法和谐”的办案理念,以“案结事了”作为审理行政案件的终极目标,大大提高案件审理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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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郝佰云]

标签:协调 滨城区 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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