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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信县检察机关推行当事人评议机制


来源:滨州日报

“‘矛盾化解效果’打10分、‘执法办案遵纪’打10分、‘办案程序违法情况’无……”六十五岁的刘老汉边念叨边在《案件当事人评议表》上填写对办案检察官的评价分数。”  这是阳信县检察机关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推行当事人评议机制的一个缩影。

原标题:让群众给检察官打分

阳信县检察机关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推行当事人评议机制

本报讯(记者 荆常忠 通讯员 任磊 张卫清 报道)“‘矛盾化解效果’打10分、‘执法办案遵纪’打10分、‘办案程序违法情况’无……”六十五岁的刘老汉边念叨边在《案件当事人评议表》上填写对办案检察官的评价分数。“没想到我还能对检察官的工作打分。”

当在“满意度评价”栏内填上“非常满意”的评价语后,刘老汉由衷感慨道,“检察官接受监督态度很真诚,让我们觉得温暖。”

这是阳信县检察机关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推行当事人评议机制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共接受当事人评价168次,其中非常满意140次,较为满意10次,满意15次,不满意3次,满意率达到了98.2%。”阳信县检察院检察长张炳琪说:“封闭会生误解,误解产生质疑,质疑影响公信,当事人评价机制可以有效提升当事人对检察决定的认可度,减少涉检矛盾的发生概率。”

“这件审查起诉案件已提起公诉,为什么在案管大厅的电子查询屏上看不到信息?”这是检风监督员对阳信县检察院网上办案情况进行评查时所提出的疑问。当得到“案件有多名嫌疑人时,查询系统仅需输入其中一名嫌疑人的名字即可查询全案”的答复后,检风监督员才在案件评查表相应栏中写上“满意”两字。

“为了让公众对检察机关的监督更加深入具体,我们从社会不同行业选聘了8名检风监督员,对检察官的检风检纪进行督察,从而形成了内有纪检、案管;外有人民监督员、检风监督员的内外互补监督格局。”张炳琪说:“今年以来,10余次的监督员案件评查、20余次的检风检纪抽查及每周两次的内部纪律督察,换取的是全院干警违纪率为零、群众满意度100%的成果。”

“检察机关主动搭建监督桥的做法,让我们多了一个了解检察机关的渠道,也让我们更加真切感受到检察官接受群众监督的态度。”该院检风监督员劳荣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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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郝佰云]

标签:检察官 办案 检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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