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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下月起廉租房公租房并轨


来源:新京报

(记者马力)北京廉租房将与公租房全面并轨,实行房源分配、租金标准、退出管理三个方面的统一。而如果是承租市、区县政府全额投资以外的项目,因此前已并轨,租金也无变化。

原标题:下月起廉租房公租房并轨

北京廉租房将与公租房全面并轨,实行房源分配、租金标准、退出管理三个方面的统一。

昨日,市住建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下发通知,两房并轨从下月1日起实施。据了解,新规对于廉租家庭的影响不大,承租家庭租金不变。且廉租家庭如不再符合标准,转公租房可不用换房。

廉租家庭尽保后可转公租房

去年12月,住建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联合下发通知,要求从今年起,各地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租房。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说,其实从2011年以来,北京就逐步实现了廉租房与公租房并轨建设、统一申请审核、资金统筹使用,部分廉租住房已并入公租房分配管理。

根据昨天发布的《通知》,今后市、区县政府全额投资建设、收购的廉租房,会优先面向廉租房实物配租家庭公开配租,在实现他们应保尽保的前提下,各区县可将剩余廉租房作为公租房面向保障房申请家庭配租。

而其他廉租房则由市或区县政府所属机构收购为公租房,面向保障房申请家庭统一公开配租,按照公租房政策的有关规定统一管理。

并轨后承租家庭租金不变

并轨之后,缴纳的租金是否会有变化?这是廉租房家庭最关心的。

对此,《通知》中规定,并轨后,租金标准由各产权单位按照北京公租房租金标准的相关规定确定,并实行动态调整。对于已批复标准租金的廉租房项目,可将现行标准租金作为并轨后的公租租金标准执行。各产权单位统一按照公租房租金标准确定房屋应缴租金,实现“同房同价”。

“对于承租家庭来说,并轨后租金是不变的。廉租房实物配租家庭承租市、区县政府全额投资建设、收购廉租房的,仍与产权单位签订廉租房实物配租的租赁合同,仍按照廉租房政策规定交纳实缴租金,租金交纳方式不变。租赁合同期内,廉租房实物配租家庭实缴租金也不变。”这位负责人说。

而如果是承租市、区县政府全额投资以外的项目,因此前已并轨,租金也无变化。

据2012年实施的公租房租金补贴办法,符合人均月收入在2400元以下等条件的家庭承租公租房,可获得政府提供的租金补贴,补贴按承租家庭经济情况分六档。其中符合廉租实物配租条件的城市低保家庭,补贴房租的95%。也就是说,即便将来廉租房家庭租住公租房,实际最困难的家庭只需掏5%的公租租金。

廉租家庭转公租不用换房

此外,此次廉租房与公租房全面并轨后,不但对保障家庭没有影响,而且还会大大方便这些家庭。

比如,过去廉租家庭如果收入增多,家庭条件改善,不符合廉租房标准,但又符合公租房标准,只能先退出廉租房,再申请公租房。而实施新规后,则可不用搬出,直接申请改为公租户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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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琦]

标签:廉租房 并轨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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