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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15位教师获省政府表彰


来源:鲁北晚报

原标题:第八批省特级教师获政府表彰 滨州市15人获此殊荣 滨州传媒网—鲁北晚报讯 近日,第八批山东省特级教师评选结束,省政府对获选390名教师给予表彰。其中,我市推荐上报的19名教师有15人获此称号。

原标题:第八批省特级教师获政府表彰 滨州市15人获此殊荣

滨州传媒网—鲁北晚报讯 近日,第八批山东省特级教师评选结束,省政府对获选390名教师给予表彰。其中,我市推荐上报的19名教师有15人获此称号。截至目前,全市共有省特级教师60余名。

据了解,山东省特级教师每3年评选一次,在职特级教师总数一般控制在中小学教师总数的1.5%。以内。特级教师的评选范围包括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师范学校、教师进修学校、特殊教育学校、职业中学(含职业中专)、教学研究机构、校外教育机构中的广大教师,重点是在教学第一线上的教师。特级教师享受特级教师津贴,自批准之日次月起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按月发放,退休后纳入退休金基数。此外,每2年可享受不少于1个月的学术假期。

我市获得第八批山东省特级教师称号的教师有:白桂云(女),博兴乐安实验学校;杜静(女),邹平县教研室;傅学燕(女)邹平梁邹小学;高春霞(女),博兴实验小学;蒋文学,无棣第一中学;李春红,沾化县第一中学;刘海舰,滨州经济开发区第一中学;刘玉华(女),滨城区第二中学;孟凡芳(女),滨城区育英学园;王晓芳(女),无棣县教研室;张强,滨城区逸夫小学;张永华(女),博兴县第四中学;张宗龙,惠民县姜楼镇第一中学;赵学军,滨州实验学校;周建国,邹平县第一中学。

记者崔畅

通讯员苏铁 王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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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丛丛]

标签:教师 滨州市 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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