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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居民大病保险启动报销


来源:中国网山东频道

记者在滨州市人社局了解到,2015年度居民大病保险报销工作确定于7月1日启动报销。为方便群众报销,医保联网医院全部实现居民大病保险即时结报,并与居民医保在同一结算单体现。

原标题:滨州市居民大病保险启动报销

中国网山东频道7月9日讯 记者在滨州市人社局了解到,2015年度居民大病保险报销工作确定于7月1日启动报销。具体报销政策为: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在12000元以下的不予补偿,个人负担合规费用在12000元至10万元之间部分按50%报销,10万至20万部分按60%报销,20万以上部分按65%报销。一个医疗年度内,居民大病保险每人最高给予30万元补偿。

为方便群众报销,医保联网医院全部实现居民大病保险即时结报,并与居民医保在同一结算单体现。非联网医院,在乡镇劳保所报销,报销材料由乡镇劳保所代收,避免群众奔波之苦。1月1日-6月30日出院的患者将报销材料直接提交至大病保险公司,申请报销。

居民大病保险进一步缓解了大病、大额患者的经济负担,为提高群众满意度,创建和谐美丽新沾化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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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得格]

标签:报销 大病 个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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