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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民政局整合社会救助项目推进城乡统筹


来源:滨州日报

《山东省社会救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多方面体现了城乡统筹发展的理念和要求,为推进社会救助公平,提供了坚实的法制保障。研究制定社会救助的法定量化确定机制,依据制定救助标准的有关科学制度来制定各类社会救助标准,尤其是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的法定量化标准,尽可能地实现城乡标准的统筹和缩小差距。

原标题:滨州市民政局:将整合社会救助项目 推进城乡统筹

滨州日报讯 《山东省社会救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多方面体现了城乡统筹发展的理念和要求,为推进社会救助公平,提供了坚实的法制保障。推进社会救助城乡统筹,首先要深刻理解《办法》的有关内涵,结合实际认真研究落实,以实现城乡居民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确保党和政府的关怀广泛惠及城乡所有困难居民。

对社会救助项目进行整合。《办法》没有沿用以往城乡分设的思路,而是统称为“最低生活保障”,将长期并行的两条低保制度纳入了同一轨道,同时还规定了相同的制度安排和申请流程,实现了困难群众申请低保的权利公平。在特困人员供养方面,《办法》将传统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与城市“三无”人员救助制度,统一为特困人员供养制度。在医疗救助方面,《办法》不再区分城市医疗救助和农村医疗救助,而是规定了相同的制度安排,实现了救助内容、救助方式、救助资金和救助程序的城乡统筹。

对管理体制机制进行统一。在政策制定和实施主体上,《办法》规定都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经办工作上,一般都是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经办机构。在标准的制定和调整上,《办法》规定逐步缩小城乡和区域之间差距,有条件的设区的市应当统一城乡和区域标准。在社会救助申请流程和审核审批程序上也是相同的。在健全资金物资保障机制上,把政府安排的社会救助资金和社会救助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是同样要求的。在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的规范上,是同样规定的。

推进社会救助城乡统筹,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既需要制度创新,又需要创新实干,既需要各级党委政府积极推动,又需要各级社会救助管理部门扎实落实,既需要政府积极作为,又需要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和社会各界理解和支持。民政部部长李立国指出,推进社会救助城乡统筹,要着眼于做好三项工作:

进一步完善有关政策,在国家层面制定临时救助制度时,要考虑把在城镇工作生活达到一定期限的非户籍常住人口纳入到临时救助范围。在没有城乡差别的救助项目上,在支出标准相对一致的救助项目上,比如医疗救助,实行城乡同样的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

研究制定社会救助的法定量化确定机制,依据制定救助标准的有关科学制度来制定各类社会救助标准,尤其是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的法定量化标准,尽可能地实现城乡标准的统筹和缩小差距。

在逐步缩小城乡救助标准和补助水平的基础上,达到城乡标准和补助水平的一致。但是,统筹城乡发展并不意味着城乡救助水平完全一致,因为财产、收入来源、经营条件以及消费支出条件的不同,城乡救助标准和水平完全统一还有一个历史过程。

通讯员巩铁军 王振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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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丽娟]

标签:办法 救助制度 统筹城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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