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关于实施“智慧泉城”建设的意见
2013年08月12日 22:03
来源:济南市政府办公厅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智慧泉城”建设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信息化手段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智慧泉城”建设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信息化手段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智慧山东”试点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13〕3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实施“智慧泉城”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实施“智慧泉城”建设的重要意义
建设“智慧泉城”是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主要特征,以信息、知识为核心资源,以物联网、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互联网、广电网、电信网等网络融合集成为基础,通过更加广泛的信息获取和全面感知,快速安全的信息传输,科学有效的信息处理,实现创新城市管理模式、提高城市运行效率、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的发展目标。实施“智慧泉城”建设,对于促进我市信息化与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融合发展,推进转方式调结构,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设服务型政府,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创新思路,统筹谋划,精心组织,确保“智慧泉城”建设有效推进。
二、总体要求和建设目标
(一)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加快科学发展,建设美丽泉城”中心任务,坚持政府统筹引导、社会广泛参与、典型示范引路、市场主体运作的原则,实施信息化领先发展和带动战略,提高网络宽带化和应用智能化水平,有效发挥信息化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社会服务功能、保障民生发展等方面的带动、促进和支撑作用,努力实现政府服务更优、产业发展更强、城市环境更美、人民生活更好的发展要求。
(二)建设目标。到“十二五”末,“智慧泉城”基本框架初步建立,重点领域智慧应用系统形成比较突出的示范效应。基本建成宽带移动、融合泛在、安全可靠的新一代信息通信网络,实现“百兆到户、千兆进楼、T级出口”的网络能力,“三网融合”(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融合,下同)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云计算在各行业、领域广泛应用,信息共享机制不断完善,信息综合利用能力明显增强,信息资源成为重要生产要素;经济转型升级取得重大进展,现代产业体系加快形成,智慧产业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政府行政效率和公共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城市综合管理规范化、标准化、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城市居民充分享受信息化带来的安全、舒适和便利,生活品质显著提升。
三、建设内容“智慧泉城”
建设以云计算为基础,在智慧政府、智慧产业、智慧民生、智慧家庭等领域建设一批重点工程和示范项目,并在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展市级智慧城市试点工作。
(一)智慧政府建设。按照统一规划、基础先行、集中分布的原则,实施政务云计算中心、综合政务平台等电子政务重点项目建设,形成跨部门信息资源共享的智慧政务体系,以信息化支撑政府行政管理工作,以新型电子政务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1.政务云计算中心。依托我市公用信息平台,引入云计算模式,建设济南政务云计算中心。通过加强政务资源管理和共享,促进部门业务协同,打造技术服务、资源服务、管理服务“三位一体”电子政务建设管理模式。(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负责)
2.智慧应急。利用灾害预报、安全生产、食品医疗、市政城管、人口环境、交通水利等与城市安全密切相关的各类资源,建设城市公共安全应急数据管理平台,通过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机制创新和业务流程重构,打造稳定可靠、功能强大的城市应急通信指挥体系,提高政府应急处置能力。(市政府办公厅负责)
3.智慧城管。创新城市管理模式,建设智慧城管平台,完善视频监控、导航定位、智能报警等功能,对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市政设施等进行数字化、网格化和空间可视化管理,提高执法效能。利用信息化手段和移动通信技术,建立系统的城市管理业务监督评价体系,实现执法全过程智能跟踪监察,提高城市管理服务水平。(市城管局负责)
4.智慧监察。构建可跟踪、查询、监督、分析、评价的综合电子监察系统,覆盖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资金监管和阳光民生救助5大领域。建立网络化、信息化监督模式,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在政府相关部门业务系统中设置廉政风险监察点,实现实时监控、预警纠错、绩效评估、统计分析、投诉处理等功能,对行政权力运行实施全时空、全方位、全过程监督,切实做到公开透明。(市监察局负责)
5.智慧公安。依托济南公安云计算中心,对公安大数据实施智能分析和有效利用,实现治安焦点问题快速精确定位、及时全面掌握信息、科学指挥调度警力和社会安保力量,确保迅速有效处置。通过公安云计算公共服务平台向市民提供公安窗口、互联网、移动终端、电话语音短信等多渠道“贴心”服务。建设公安物联网,构建感知警务、移动警务、智慧警务、社区警务和民生警务,努力打造“平安济南”。(市公安局负责)
6.智慧食药。建设食品药品数字监管工程,对全市食品药品高风险企业和产品实施远程监管,实现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日常监管、信用分级、风险分析、产品追溯智能化。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服务体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监管效能,为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城市提供信息化技术支撑,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7.智慧国土。着力推进国土资源“一张图”数据库和电子政务、综合监管、公共服务3大平台建设,构建集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一体的“智慧国土”,全面实现网上办公、审批、监管、交易和服务,增强全程监管能力,推动国土资源管理方式转变。建立完善“智慧国土”建设成果共享机制,有效发挥示范带动效应。(市国土资源局负责)
8.智慧安监。完善市级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平台,运用物联网等技术对矿山、民爆、危险化学品等行业实施生产作业环境监控,利用各类传感器采集生产过程及设备运行数据并进行分析处理,完善零距离点检、故障诊断与预判、重点区域报警等功能,建立高效灵敏、反应快捷、运行有效的安全生产信息管理体系,提升安全监管和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市安监局负责)
9.智慧司法。加强济南法院网建设,构建集便民诉讼、民意沟通、信息公开、实时监督、绿色审判5大功能于一体的“网上法院”。建立具有法制宣传、法律援助、司法鉴定、法律咨询、司法考试、行政许可等功能的在线法律服务平台,实现法律服务一站受理、在线解答、网上办理。通过司法网站和微博等方式开展法律服务,建立特殊人群管理服务系统。(市法院、检察院、司法局负责)
10.智慧审计。建立完善连接各有关部门的审计业务系统,大力推进联网审计、实时审计,提高审计工作的时效性、针对性。(市审计局负责)
11.智慧市场监管。建设产品追溯和质量监管服务信息系统,与商家信用信息库及产品质量信息库连接,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的监管,方便群众查询产品质量及商家信用信息,打造放心消费环境。(市工商局负责)
12.智慧规划。构建集电子审批、智能决策、动态监管于一体的智慧规划管理平台,推动三维可视化、智能用地管理等技术用于辅助项目审批决策。建设城乡规划动态监测系统,为城乡规划管理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基于济南政务云计算中心,提升“数字济南”地理空间框架的应用服务水平,增强地理信息服务保障能力。(市规划局负责)
13.智慧统计。建设全市统计地理信息系统,完善普查区图电子化管理,实时对接基本单位名录库,创新数据查询与分析方式,实现统计数据可视化展示和对外发布,为行业规划和决策提供有效服务。(市统计局负责)
14.智慧林业。完善全国林业信息化示范市基础平台,建设森林火灾监控预警、森林资源监测、林政执法智能监管、林业行政审批、林业门户网站等应用系统,将林业信息化拓展到核心业务,推进全市林业信息资源整合和数据交换共享,构建智能、融合、惠民、安全的现代林业信息化平台。(市林业局负责)
15.智慧水利。建设覆盖市、县两级水利部门及重点水利工程、业务信息采集点的水利信息骨干网络和水利业务应用公共平台,对水利业务管理事项进行智能化处理,实现各业务应用系统数据交换、资源共享和集中管理,为水生态文明市建设提供信息化保障。(市水利局负责)
16.智慧财税。依托“金财工程”系统平台,进一步整合财政核心业务,形成编码统一、口径一致的数据规范体系,实现财政业务系统集成贯通、上下级财政部门数据无缝贯通、财政部门与同级预算单位之间互联互通,提高财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依托“金税”系统平台,推进税务大数据开发利用,不断增强税务信息系统应用能力,提高税务系统辅助决策水平,为各级各部门和纳税人提供精细、便捷服务。(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负责)
17.智慧城市试点。选取信息化基础好的县(市)区开展市级“智慧城市”试点工作,加大信息资源共享力度,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以智慧应用和服务为核心,选择物联网应用基础较好的领域,分期分批建设应用示范工程和项目。(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负责)
市政府其他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能和业务特点,积极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挖掘等先进信息技术,着眼于服务民生和提高工作效率,广泛开展本部门信息化应用工作,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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