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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反馈省委巡视整改情况:今年党纪政纪处分228人


来源:齐鲁网

2013年第二轮巡视中,省委巡视组对枣庄、潍坊、威海、日照4个市和淄博市临淄区、桓台县、广饶县、利津县、沂水县、费县6个县(区)进行了巡视,并反馈了巡视意见。关于“采取有效措施,清理和规范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工程招投标等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招投标活动专项检查活动。

原标题:枣庄反馈省委巡视整改情况:今年党纪政纪处分228人

齐鲁网济南8月14日讯(记者蔡晓彤)2013年第二轮巡视中,省委巡视组对枣庄、潍坊、威海、日照4个市和淄博市临淄区、桓台县、广饶县、利津县、沂水县、费县6个县(区)进行了巡视,并反馈了巡视意见。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推出《巡视反馈整改进行时——山东2013年第二轮被巡视地区整改情况》专栏,向社会公布整改情况。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3年11月19日至2014年1月22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对枣庄市进行了巡视并反馈了巡视意见。巡视整改情况如下:

(一)规范权力运作,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关于“认真纠正和查处在工程项目建设、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和城市拆迁等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整改情况:一是狠抓教育引导。今年5月,在全市分两批对6897名副县级、正副科级党员干部开展了德廉知识学习测试活动;7月,将做好省管副厅级党员干部的德廉测试工作。二是加大查办案件力度。重点查办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插手干预城乡规划审批、招标投标、土地审批和出让以谋取私利甚至索贿受贿等方面的违纪违法案件。三是强化对权力的监督约束。切实加强对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工程招标、项目审批,以及领导干部和亲属违规入股企业、经商做买卖等方面的监督管理,查找腐败风险内容,堵塞廉政风险漏洞,坚决纠正领导干部插手工程项目和干扰市场经济活动等问题。

关于“采取有效措施,清理和规范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工程招投标等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招投标活动专项检查活动。着重解决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等突出问题,促进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避免个别领导干部插手干预招投标问题的出现。二是加强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监管。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严格概算管理,控制建设成本,确保财政拨款和银行贷款等项目建设资金的安全。同时,对涉及工程建设项目的问题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巡查,结合市纪委派驻机构巡查监督工作,重点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和严重超概算项目进行跟踪审计,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三是建立招投标管理的长效机制。对现行招投标管理制度进行系统梳理和全面诊断,修订现行制度和补充制订管理细则,堵塞个别人利用职权插手招投标活动的漏洞。修订完善《枣庄市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枣庄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备案管理办法》、《枣庄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办法》、《枣庄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管理办法》和《枣庄市建设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进一步细化完善招投标管理的各个环节,构建招标采购业务全覆盖的制度体系,从根本上杜绝“人情标”的发生。

(二)严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认真落实“两责任”,加大追责力度。关于“针对有的地方和单位‘团伙性’腐败多发高发的现象,加大教育和查处力度,营造查处腐败案件的良好环境”整改情况:一是市委认真履行反腐倡廉主体责任。今年以来,市委召开5次常委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对重大问题、重点工作、重要案件的研究部署和指导推动。二是支持纪委落实监督责任。突出执纪监督主业,整合内设机构,强化党风政风监督功能,充实办案力量,将原来参与的106个议事协调机构减少到11个,进一步集中精力抓纪律、抓作风、抓办案。修改完善“一案双查”暂行办法,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三是加大办案工作力度。认真办理巡视组移交的线索,15件交办件已查结13件,共移交司法机关2人,已给予党纪处分8人,诫勉谈话、批评教育6人,起到了很好的警示震慑作用。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686件(次),初核266件,立案267件,其中大案要案70件,自办案件196件,结案228件,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8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28人。

(三)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狠刹公款送礼、吃喝之风。关于“针对有的地方和单位年节公款送礼、吃喝比较严重的现象,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大查处力度,严肃问责”整改情况:一是健全相关制度规定。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出台《关于全市党员干部严禁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的若干规定》,对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提出政策界限和标准,明确底线、划出红线、架起高压线。二是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健全网络举报平台,设立举报电话、邮箱、网站,认真受理群众反映逢年过节请客送礼、公款旅游、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的举报,发挥好群众的监督作用。今年以来,市纪委共受理有关八项规定的信访举报40件(次)。三是加大专项治理力度。今年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期间,成立了93个检查组,分5批次,对351个单位食堂、餐厅和915处旅游景点、酒店、农家乐等场所进行明查暗访,发现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98个,处理19人。下一步,将紧盯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对全市党员领导干部中存在的请客送礼、公款旅游、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继续开展暗访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反规定的问题。四是严肃惩处问责。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60起,处理75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3人,对28起典型问题在全市进行通报。

(四)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解决一些部门和干部特权思想严重的问题。关于“认真纠正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便利到企业派送物资、经商谋利、向企业索要财物等”整改情况:要求各级各部门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一旦发现违法违纪行为,将严肃查处,决不姑息。一是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规范从政行为,抓好执法监督,重点解决特权思想严重、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吃拿卡要等问题。二是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全市集中开展党员干部纪律作风教育整顿,继续抓好“百千百”行风评议工作,认真解决“庸懒散”、办事不公、办事效率低、服务质量差和不作为、乱作为、越权执法以及耍特权、逞威风等问题。三是拟加大职能部门副职、关键岗位负责人的轮岗交流力度。

(五)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解决“四风”问题。关于“集中整治违规购买、配备和使用公车及违规使用车辆牌照等问题”整改情况:一是针对“违规购买、配备和使用公车”的问题,2013年11月下发了《关于清理纠正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违规公务用车的通知》,对全市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情况进行集中清理纠正,共清查出69家市直单位违规公车234辆。目前,已收交违规车辆157辆,并根据车辆情况进行了拍卖、报废、调剂等处理。下步,对剩余77辆违规公车,按照《山东省违规公务用车处理实施办法》,进行进一步清理纠正,并结合即将开展的公务用车改革工作,重新核实核定各类公务用车编制。二是针对“违规使用车辆牌照”的问题,在前期基本清理整改完毕的基础上,由市公安局对无法找到、丢失、毁损等原因未能收回的6副车辆牌照,全部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套牌管理系统,作为套牌假牌车辆纳入路面查缉布控范围,并严格机动车号牌管理,加大查缉整治,确保规范管理使用机动车号牌。

关于“认真清理机关干部经商办企业,违规在协会、学会兼职取酬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对全市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共有6名县级干部、21名科级干部存在经商办企业情况,其中退休(离职)干部20名。目前,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交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同时,严格对有关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的审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畅通举报渠道,对违规经商办企业的行为“零容忍”,一经查实,严肃处理。二是下发《关于对相关人员在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兼职(任职)进行清理整顿的通知》,对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在职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包括退出现职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干部),在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兼职(任职)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整顿。目前,所有在清理范围之内的人员,均已辞去兼任的社会组织职务,共清理相关人员273人,其中县级以上干部83人,注销、撤销行业协会58家。

(六)制定科学合理的干部考核机制,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多做解难题、惠民生、利长远的事。一是参照省里考核办法,制定下发我市《关于改进完善各区(市)、枣庄高新区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2014年度市直部门(单位)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办法》,突出地方特色和部门实际,注重看基础、看潜绩、看质量、看实绩,用科学的政绩考核“指挥棒”,引导广大干部创造实实在在的业绩。二是把更多财力向民生领域倾斜,抓好百件惠民实事,扎实做好城乡就业、教育、社会保障、医药卫生、保障性住房、扶贫等工作,重点解决13.3万贫困人口、3.2万名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等问题,加大背街小巷、交通拥堵等问题的整治力度,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三是加强对重点项目、重大工程的调研论证和审核把关,制止和纠正城市建设发展中规划研究不足、听取意见不够等问题,坚决杜绝景观工程、形象工程。四是加大工程建设问责力度,把不认真调查研究、脱离实际盲目决策、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等作为问责重点,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严格新区规划建设、土地项目审批程序。关于“认真纠正一些机关单位违规在新城圈地、盖大楼、建宿舍等问题,健全规章制度,加强监督管理”整改情况:一方面,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对违规行为按规定严肃查处;另一方面,严禁市直部门在新城圈地盖办公楼、建宿舍。一是严把规划关口。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的要求,全面停止新建党政机关楼堂馆所、项目规划审批,对一些业务办公用房确因使用时间较长、设备老化、功能不全、存在安全隐患,致使不能满足办公要求的,对其维修改造、建筑方案严格审核把关,严禁豪华装修。二是严格土地供应。对党政机关新建、扩建楼堂馆所,迁建、购置楼堂馆所,以“学院”、“中心”等名义建设楼堂馆所等建设项目,一律停止土地供应。三是严格审批程序。由住建部门从项目招投标、项目施工许可、质量安全备案、项目竣工验收、房屋确权发证等环节入手,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凡是组织建设办公楼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

(八)重视和加强信访稳定工作。一是把稳定作为第一责任,推动“一岗双责”的落实,构建市委书记亲自抓、常委包区(市)、分管领导包部门的信访工作大格局,重点解决好进京非法上访、围堵机关办公大楼等问题。二是认真落实《信访条例》,推行“阳光信访”,全面受理网上信访,引导群众依法理性、逐级有序反映诉求。对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逐步实现“诉访分离”。三是组织各级干部下沉到棚户区改造不彻底、企业改制遗留问题的地方,以及干群关系紧张和经济发展困难的地区,多措并举解难题,理顺情绪、化解矛盾,营造良好氛围。

(九)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营造良好的选人用人环境。关于“拓宽选人用人视野,调动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程序,加强酝酿和沟通”整改情况:一是拓宽选人用人视野,认真落实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为枣庄发展选好人、用好人;加大干部交流力度,统筹用好各类干部资源,充分调动各方面各层次干部积极性。二是根据《干部任用条例》和《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等有关规定,拟研究出台我市《关于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的意见》,对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各个环节进行细化完善。三是落实好民主集中制。干部选拔注重听取选拔职位分管领导和所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等有关方面的意见,规范市委研究讨论干部任免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关于“严肃整治干部‘带病提拔’和‘跑官要官’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持续抓好《干部任用条例》、《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集中学习宣传和培训,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规矩意识。二是健全完善“12380”综合举报受理平台,严厉查处违规用人行为,加大典型案件通报和警示教育力度,形成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三是实行“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行为记录制度,有跑官、拉票行为的不列为考察对象;严把考察对象廉政关,前移征求纪检、检察等执法执纪部门意见关口。四是对干部任职公示期间收到的有关问题反映,认真调查核实,未查清之前,不办理任职手续。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映。联系电话:0632-3315461;通信地址:枣庄市光明大道2621号;邮编:277800;电子邮箱:zzsxsz@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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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宋佳]

标签:枣庄高新区 整改情况 带病提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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