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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首届“山东省酿酒大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山东省葡萄与葡萄酒协会

鲁轻人〔2013〕11号 各市轻工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了传承和弘扬我国酿酒事业,振兴鲁酒产业,促进我省酿酒行业快速发展,鼓励和调动我省酿酒行业从业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行业人

鲁轻人〔2013〕11号

各市轻工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了传承和弘扬我国酿酒事业,振兴鲁酒产业,促进我省酿酒行业快速发展,鼓励和调动我省酿酒行业从业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省轻工业协会、省白酒协会、省啤酒

工业协会、省葡萄与葡萄酒协会决定联合组织首届“山东省酿酒大师”评选工作。为做好该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

我省酿酒行业(包括白酒、啤酒、黄酒、葡萄酒、果露酒、酒精等)中从事科研、生产、技术等方面工作并具有较深造诣的酿酒专业人才。

二、  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应符合《山东省酿酒大师选拔与管理暂行办法》中规

定的申报条件,特别强调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从事酿酒专业工作二十年(含二十年)以上,并具备高级技师(一级酿酒师)国家职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选拔程序

要按照《山东省酿酒大师选拔与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严格工作程序,进一步增强选拔工作的透明度,保证推荐工作的严肃性。推荐人选坚持好中选优,推荐方法实行自下而上,逐级选拔。推荐

过程中,要认真组织同行专家评议,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推荐人选上报前,须将拟推荐人选名单及《推荐评审山东省酿酒大师情况一览表》在其所在单位张贴

或网上公示5天,无异议后方可上报。

四、  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要反映真实情况,介绍性文字要准确、简明、写实,有数据例证,突出业绩贡献、创新成果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获奖成果要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级别、等次、位次(用“位次/

人数”表示,下同);著作、论文还要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要注明位次。

(二)需要上报的材料

1、 综合报告1份, 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材料并加盖公章,推荐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申报人简历;(2)主要成就;(3)技术专长;(4)所取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情况等。推荐人选超过2人的要注明排序,并注明推荐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山东省酿酒大师申报表》一式1份(标准A4纸打印);

3、《推荐评审山东省酿酒大师情况一览表》一式20 份(标准A3纸打印);

4、获奖证书、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

5、科研成果、论文、专著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业绩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2、3 项材料需同时提供电子版(有关表格请在山东轻工网http://www.sdlii.com下载)。

(三)材料报送时间与地点

各市轻工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请按上述申报条件规定,于2013年5月31日前将材料报送至山东省轻工业协会人事处(济南市文化东路143号),邮政编码:250014。

(四)联系人及电话

山东省轻工业协会:张宁电话:82387139 

山东省白酒协会:蒋彬彬电话:13361003599

山东省啤酒工业协会:倪慧电话:13953113453

山东省葡萄与葡萄酒协会:张颖超电话:13553191889

附件1:山东省酿酒大师选拔与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2:首届山东省酿酒大师申报表

附件3:推荐评审山东省酿酒大师情况一览表

2013年4月3日

 山东省轻工业协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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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山东省酿酒大师 评选 开展首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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