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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号文件出台 “家庭农场”还宜因地制宜


来源:中国证券报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其中,“家庭农场”的概念是首次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出现。 而在现实中,家庭农场早已遍地开花。21世纪初以来,上海松江、

丰富农业经营主体

随着家庭农场的出现和兴盛,家庭农场将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一起丰富农业经营主体,未来有望改变目前“公司+农户”的单一经营模式。

在近年来的诸多食品安全事故中,“公司+农户”的经营模式一直为人所诟病,特别是在去年年底的“速成鸡”事件爆发后,“公司+农户”的经营模式一度成为众矢之的。在1月28日第三届中国县域经济发展高层论坛上,新希望集团董事长刘永好称未来五年的养猪计划将不会再复制养鸡过程中的“公司+农户”的模式,而将走一条“公司+农场+合作社”的新路子。在目前绝大多数涉农公司仍沿用“公司+农户”的经营模式之下,“农场”已经进入了一些大型养殖集团的视野。

中央一号文件也同时指出,对于商业资本进入农业领域的问题,一方面,要探索建立严格的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耕地(林地、草原)准入和监管制度。另一方面,要鼓励和引导城市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种养业。中农办主任陈锡文对此作出了解读,他指出,商业资本进入农业生产领域之后实行那种公司加农户的模式,存在一个监管难的问题,农民作为雇工为公司干活时可能不会像搞自己的庄稼那么负责。因此陈锡文认为绝大多数情况下农业应该采取家庭经营方式,但在农产品的加工领域则不妨引入城市商业资本和龙头企业。

在此背景之下,“公司+家庭农场”的经营模式已经在一些地方得到实践。在贵州凯里市,广东温氏集团投资2亿元,建立了1500万羽优质肉鸡养殖项目。凯里温氏畜牧公司分别在龙场、炉山等乡镇带动68户农民自发投资600万元,建立起标准化、规模化的家庭农场68个。

相关专题: 山东家庭农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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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管晓萌]

标签:家庭农场 文件 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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