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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农场在山东 资本不能“乱”下乡


来源:齐鲁网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了“家庭农场”的概念。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家庭农场可以实现农业

家庭农场的未来困境:知识不下乡,资本“乱”下乡

任何新生事物的发展都不会是一片坦途。新生事物的家庭农场,路并不好走。“现在学农的比较少,从事农业与其他行业不一样,学成之后还需要实践,多年之后才能成为人才。但现在青年人一般不愿意扎根农村,多给钱都不愿意,我们现在最大的困难,就在于人才缺乏。”青岛杰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庆涛说,他当了四年农场主,人才是他最大的痛。“我在一次招聘中,给的待遇比城里的单位还多一千元,但几个看好的人才还是去了对方单位。”

青岛农业大学合作社学院院长李中华对此深有同感。“中国农民在学历、营销技能等方面与国外的农场主差距非常大。你像美国,农场主中有大学本科学历的应该在一半以上,中国的农民有本科学历的比例则很少。我们学院一年培训一万多人,其中青岛本地的农民和农村干部只有几百人,甚至不如新疆农民到这培训的多。管理1000亩地和管理1亩地完全不是一个概念,要想当农场主,普通农民需要提升自己的知识、管理水平以及营销能力。”

部分农民合作社也存在着“有组织无合作”的状况,质量堪忧。黑龙江省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总站站长李东福就曾表示,当前一些农民创办合作社的目的仅仅是为了套取国家补助资金。这种合作社徒有形式,成立后并没有按合作社的章程进行运作,更没有组织成员开展真正的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合而不作。同时,由于合作社经营中可以免除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许多企业为了合理避税,也纷纷参与合作社。

“需要注意的是,‘资本下乡’是把双刃剑,国家须对此有所管控。”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副院长郑风田说,工商资本下乡可以盘活原来分散低效率的农业,满足工业化、城市化需求,但也可能导致出现“挂羊肉卖狗肉”现象。

早几年,很多城市工商企业去农村发展,钻政策空子“圈地”搞房地产开发,如建别墅、高尔夫球场、开发生态旅游等。如果城市工商资本长时间大规模地直接参与农业经营,占用更多的农地而又都不种粮,在某种程度上将影响国家的粮食安全政策。

不过,对于上述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的新信号,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张晓山预计,农业的规模化经营将会成为下一阶段的主旋律;扩大农业的规模,培育新型的农业经营主体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但张晓山同时指出,我国的规模化经营和西方的大农场经营模式有所不同。因为中国的资源禀赋是人多地少,所以即使欧洲规模小一点,也比中国的规模大得多。所以中国是适度规模,不可能出现像西方那样一个农户经营几千亩,乃至几万亩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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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管晓萌]

标签:家庭农场 资本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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