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金改两年 民间借贷业寻求政策征税
2014年04月10日 14:02
来源:凤凰网山东
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设立两周年来,按照国务院确定的总体方案和省政府确定的十二项主要改革任务,温州金改探路闯关,彰显了温州金融改革在全国"先行先试"意义。两年来,温州始终坚持顶层设计和底层创新相结合
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设立两周年来,按照国务院确定的总体方案和省政府确定的十二项主要改革任务,温州金改探路闯关,彰显了温州金融改革在全国"先行先试"意义。两年来,温州始终坚持顶层设计和底层创新相结合,突出"金改服务实体经济"这一宗旨,以实现"三个对接"、"三升三降"为目标,积极推进各项改革工作。2013年,省定的20项工作要点,已经完成11项, 基本完成6项,正在推进3项。温州金改满两年,目前已经进入瓶颈阶段,再突破需要中央给予政策支持。
今年将加强企业股改所得税政策、民间借贷服务中心办理借款业务利息个人所得税政策、小额贷款公司税收政策的研究,积极向国家争取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探索建立地方准金融类机构和业务的财税体制。"
登记借贷额
与实际借贷额有差距
根据今年3月1日已经实施的《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与之配套的《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大额民间借款须强制备案,"单笔借款金额300万元以上"、"借款余额1000万元以上"、"涉及的出借人30人以上"等情形的民间借贷行为要备案。
温州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总经理徐智潜昨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坦言:"与实际发生的温州民间借贷总额比较,完成登记备案的民间借贷金额确实差距比较悬殊。
据徐智潜介绍,目前,备案民间借贷不够活跃原因很多,一是不少民间借贷合同要素不齐全,不符合登记要求。二是与征收借贷利息个人所得税也有一些关系。此外,目前对于已发生的、在《条例》实施以前的大额民间借贷有半年缓冲期,缓冲期到今年9月1日结束。
民间借贷长期逃避法律并隐藏真实信息,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为了避税。据温州市最新公布的统计数据,截至3月27日,温州市共备案民间借贷598笔,金额仅为10.76亿元。其中单笔300万元以上应强制备案的121 笔,总金额为7.56亿元。民间借贷服务中心服务全覆盖并推广到全国20多个地市,至3月26日累计登记借入借出需求总额95.08亿元,成交总额34.19亿元,场内借贷成功率41.53%。
"如果今年能争取国家层面的税收优惠政策,这将有助于加速民间借贷阳光化,这是一大利好消息。"徐智潜表示。
"合理降低民间借贷遵守法律的税收成本,可以起到激励其发展的积极作用。"温州金融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岳彩申在接受本报记者独家专访时表示,税收是消除市场外部性的社会规制手段,通过特别的减税或抵税鼓励某种行为,能够协调各种制度,提供适当激励并产生弹性结果,在民间借贷领域可以广泛运用。
相关专题: 中国民间金融高峰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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