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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腐败触目惊心 科研反腐迫在眉睫


来源:新华法治

科技部长:有关部门正审查两起涉嫌贪污科研经费大案  10月11日,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科技部部长万钢披露,目前,有关部门正在审查两起涉嫌贪污科研经费大案。中科院候选院士段振豪贪污130万科研经费 被妻举报包养多个情妇今年年初,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段振豪等待进入法庭受审。

第四种,财务管理人员顺手牵羊。由于科研人员报销很多不符合财务规定,但是财务管理人员一般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长此以往,一些科研人员也会给财务人员一定的“空间”。

现行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存在多重弊端

我国当前科研经费管理基本实行课题负责人管理制度。科研项目立项后,委托单位将科研经费下拨给科研项目受托单位账户。课题负责人掌握课题经费的使用支出管理大权,经费支出采取现金交易方式,课题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交由课题受托单位科技处审核、财务处报销。

然而,随着国家对科研投入力度不断加大,科研院所科研项目立项数目不断增长,而且单个科研项目的经费动辄千万元甚至过亿元。科研规模今非昔比,科研经费管理已成为一个复杂的工程。但科研院所管理模式仍遵循传统方式,科研经费支出事先预借现金,支出取得凭证后手工报销,庞大的财务单据造成财务人员审核困难,报销人拿来的票据凭证是否真实合法,财务人员很难审核出来,这是科研腐败存在的制度和技术上的原因。

科研经费使用监管缺失

由于对科研经费使用监管的缺失,科研经费正日益成为少数人的私人“提款机”。而一些科学败类钻制度的漏洞,大肆侵占科研经费,已经形成了一条“吃科研经费”的产业链。

 

===科研经费腐败“黑洞”该如何填补?===

科研经费腐败生态链的根,说到底就是权力过于集中,少数人定项目,不公开不透明,如果此种方式不破,感情投资,行贿投资始终难绝,因而,破腐败生态链,还得“拔根”,实行科研经费财权和审批权分离,引入公正、公平、公开的评审机制,从掌握科研项目的人“拔起”。

学术腐败触目惊心科研反腐迫在眉睫

首先应展开科研项目管理的调研立法工作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杨秋波认为,首先还得立好规矩、定好制度。从立法上看,我国目前还没有一部关于科研项目立项、审批、经费使用、监管责任的系统法律。立法的缺失,直接导致科研项目管理的混乱,呈现出“政出多门、各自为政”的局面。管理制度的不统一造成不同科研单位管理规定不协调、甚至冲突。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杨秋波、钟鸣两位检察官建议,,制定全国统一的科研项目管理法律,各地方、各部门要在中央立法的基础上制定配套实施条例,形成法律和地方规章制度相配合、协调统一的制度体系。

改革我国的科研体制对科研人员实行阳光化“年薪制”

“意见”“规定”看起来都很硬,但在熊丙奇看来,要堵住科研经费“黑洞”,还得改革我国的科研体制,包括取消“科研提成”,对科研人员实行阳光化的“年薪制”,避免科研人员靠课题经费致富,但同时也要保障其过体面的生活;建立科研经费使用的信息公开机制;打破行政主导科研资源配置的模式,实行学术本位管理。如果不改革科研体制,增加的科研经费,很可能不是增强我国的研发实力,而只会养肥一批“蛀虫”,败坏我国的学术肌体。

胡申生提出,治标更得治本。因为,我国的许多科研课题本身就先天存在问题——是否需要那么多靠经费养活的科研项目?中国已是世界科研论文数量第一大国,八成课题随着“研究”结束被束之高阁,根本转化不了生产力和社会效用。拼命争课题、马虎搞研究、应付做评审,这样的“课题教授”“课题专家”引导机制,是造成学术腐败、科研经费“黑洞”的主要温床。

推行公务卡遏制科研腐败

在科研经费管理领域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遏制科研腐败蔓延。

公务卡是指财政预算单位工作人员持有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信用卡。公务卡消费的资金范围主要包括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和零星购买支出等费用。公务卡具有一般银行卡所具有的授信消费等共同属性,同时又具有财政财务管理的独特属性,能够将财政财务管理的有关要求与银行卡的独特优势相结合,是一种新型的财政财务管理工具。

在科研领域推行公务卡,可以将经费支出纳入有效控制轨道。课题经费由委托单位下拨到项目依托单位后进入学校账户,课题经费的支出在发卡银行授信额度内刷卡支付,并取得发票及刷卡凭证,然后向单位财务申请报销,单位财务审核无误后将报销款项直接划入该工作人员公务卡账户中。银行将公务卡的划款信息和公务卡向商户付款的明细支付信息,通过银联网络系统,实时向科研单位财务部门反馈,以满足动态监控管理需要。这样做,减少了现金环节,提高了财务透明度,进而起到预防腐败的作用。

科研经费“防蛀”不妨学学国外

美国科研经费,则有着相对严格的监管,其中人员费用约占33%,并不存在五花八门的补贴。此外,国外科研经费中,对人员工资与福利则要求在预算中明示并接受严格期中检查与事后审计,同时还实行岗位薪酬制度对个人收入水平进行总量控制,以杜绝科研人员收入过高,甚至以科研经费自肥的现象。

相形之下,国内的科研经费则往往把人员费用当成了啥都可以往里装的“筐”,大到房与车,小到孩子的铅笔,均能从科研经费中报账的怪象,不过是科研经费“肥水化”的必然结果罢了。

不仅如此,国外的科研经费开支有更为严苛的规定,以英国为例,除了必须严格遵守财务管理部门的规则,超范围支出更将惹来极大的麻烦。科研项目在花钱的时候也就不得不如履薄冰。除了严苛的财务规则,公立科研项目还要受到媒体的跟踪,在研究过程中,获得经费的科研团队有义务对媒体公布他的进度,政府更是强制科研机构公布财务报告。

可见,唯有对“科研经费”进行更加清晰独立的定义,严格审批环节,将各种名目的补贴与人员费用列在明处,同时加强并完善对于科研经费使用的审计与监督机制,让科研经费的审批与开支都如履薄冰。

结语:让每分钱都用在刀刃上

监督固然重要,对科研人员来说,如何保证每分钱用在刀刃上更是现实。改革科研经费分配方式,让科研人员从“申请经费”中解放出来,有更多精力专心研究工作,才能真正达到提高科研水平的目的。

相关专题: 山东科研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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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科研经费 科研人员 科研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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