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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少安:土地确权有利于农业现代化


来源:凤凰网山东

刚刚召开的山东农村会议上,提出到2014年底全省50%以上的村庄(社区)将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黄少安:农村各类产权确权不仅仅是土地经营权的确权,还包括林地、房产、地产、森林等等方面的确权。

山东大学经济研究院院长黄少安

新型城镇化建设在各地如火如荼地进行,农民“市民化”成为大势所趋。城镇化取得成就的同时,资金、土地、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困局也逐渐显现。如何推进城镇化科学实施,突破困局,让发展成果真正惠及农民?

由凤凰网山东举办的2014山东新型城镇化系列沙龙第一期拟于2014年3月底在济南市举办。省内金融名家、相关专家学者以及社会知名人士共聚一堂,探讨济南新型城镇化的破局之路。本次沙龙以“济南城镇化·困局与变革”为主题,将围绕济南“就地城镇化”、“城镇化格局”、“总部经济”、“产业支撑”、“ 园区经济发展机遇”等多个议题展开讨论。

目前,从总体上看,山东省城镇化发展质量不高,速度不快,与国内先进地区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城镇化率居全国第14位,仅仅与全国平均水平相当,比江苏、浙江、广东等经济大省低10个百分点以上,这与山东省作为沿海大省的经济地位极不相称。济南作为山东省省会,其城镇化的发展和新部署更是受到全省的瞩目。

土地确权方便土地流转,进而推动农业现代化

凤凰网山东:2014年山东省1号文件明确提出: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做好农村各类产权确权登记办证等工作。这里的农村各类产权确权具体指哪些?

黄少安:农村各类产权确权不仅仅是土地经营权的确权,还包括林地、房产、地产、森林等等方面的确权。

凤凰网山东:家庭承包责任制下的土地流转与土地经营权确权制度下的土地流转有什么不一样?土地经营确权给农民带来的好处有哪些?

黄少安:刚开始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时,农民承包的地不能随便转让,后来可以转让,但是很麻烦,需要集体讨论。这就造成农民不方便将土地进行流转,农村土地不能作为资本参与到生产中。

新的历史条件下的土地经营权确权,就是坚持土地公有制度不变,政府给农民颁发产权证书,用法律形式保障农民对土地的经营权,农民根据需要,土地可以承包、转让、抵押、入股、继承。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土地可流动性、可转让性,可抵押性就能得到保证。农民手中最值钱的是土地和房屋,想进城的农民,可以把土地、房屋卖掉,获得一笔钱,用这笔钱作为资本在城中创业,或者在城里买房。

确权都有不同的历史背景,此次确权是在中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入到中期阶段的背景下,农业现代化和产业化需要规模化生产作为基础。长期看,土地确权的现实意义就是推动土地流转,促使越来越多的农民不种地、离开土地,使得少数农民可以种更多的地,实行农场化经营,推动农业现代化。

短期而言,仍然种地的众多农民可以用确权后的土地抵押贷款,解决农业经营的季节性资金不足问题。

凤凰网山东:针对农民“离开土地,如何在城市中立足”的担忧,您有何看法?

黄少安:在大的改革背景下,任何选择都有风险。农民进城,到城市就业、创业,这是一个惊险的跳跃,总有少数人创业很有可能失败。所以这就需要政府布置一张“网”,有一个“兜底”的功能,这个“网”就是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政府需要建立起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让跳跃失败的农民不至于摔到沟里去。

房地产的真正问题在于房价过高导致经济结构失调

凤凰网山东:既然谈到土地,就必然得谈土地之上的房产。一方面是大中城市中出现的“空城”“ 鬼城”,一方面是很大一部分人买不起房,这一问题您怎么看待?

黄少安:中国城镇化有两个方面,一是农民进城,但大中城市容纳能有有限,通过这一过程完成的城镇化也就有限;二是农民就地城镇化,包括农房改造、宅基地整理、撤村并居等等。

中国房地产价格存在泡沫,是毋庸置疑的事实,存在泡沫是一件坏事,但扎破泡沫是一件更坏的事情,全部群体的利益都会受损,我坚决反对扎破泡沫。经过二十多年的房改,城市居民置房率超90%,农村置房率差不多100%。绝大部分老百姓手中不只一套房子,有两套甚至更多。拥有房子的老百姓不希望房价下降。只有刚刚毕业不久的大学生买不起房,但是这在全世界来说都是很普遍的现象,在韩国、日本这些发达国家,刚毕业不久的大学生也买不起房。而且中国年轻一代对房屋的需求超高、超前,不符合国家总体发展的水平,不符合自己收入水平。

房地产的真正问题在于房价太高会导致整个经济结构失调,地方政府对于房地产的依赖太高、房地产开房商绑架金融,导致系统风险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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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薇]

标签:黄少安 农业现代化 土地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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