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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金融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来源:凤凰网山东

山东省地方金融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山东省地方金融业发展虽然取得了明显成绩,但与广东、江苏、重庆等先进省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地方金融业“小、弱、散、缺”的局面没有根本改变。主要体现在: 一

近年来山东省金融业发展虽然取得了明显成绩,但与广东、江苏、重庆等先进省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地方金融业“小、弱、散、缺”的局面没有根本改变。主要体现在:

一是地方金融机构在全省金融资源中占比较小,制约了区域金融体系的发展和完善。

虽然山东省地方金融机构数量较多,但占有的资源总量相对国有大型金融机构、全国性股份制金融机构来讲比重还很小,整体实力不强。地方金融业成为整个金融体系的“软肋”,难以满足不同层次的金融服务需求。特别是新型地方金融市场和组织发展滞后,难以适应转方式调结构的需要。山东省创业投资、风险投资等各类股权投资发展相对不足,技术、环境、文化创意等各种新型产权交易市场还未形成规模,黄金经纪、汽车金融、金融租赁等新型金融业态匮乏,难以满足“转方式、调结构”的多样化融资需求。

二是地方金融机构资产规模和业务覆盖程度较少,难以产生大型金融机构的聚集效应和辐射效应。

山东地方金融机构普遍资本实力不强,缺乏在金融行业具有影响力的大型金融机构。截至2012年,全省农村信用社系统中共有15家农村商业银行和16家农村合作银行,规模最大的润丰农村合作银行资产规模为200多亿元,而全国排名第一的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资产规模达到3358亿元。在全省14家城市商业银行总资产合计为6981亿元,其中规模最大发的齐鲁银行总资产仅为836.8亿元。恒丰银行是省内拥有全国性牌照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资产只有6179.5亿元,在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排名倒数第三位。齐鲁证券是山东省唯一的省属证券类金融机构,近几年发展缓慢,始终未能进入全国券商第一阵营。2012年,齐鲁证券在全国114家证券公司中综合排名为第27名。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在全国位于10名左右。期货公司规模也都比较小。同时,山东省地方国有金融资产结构布局分散,加大了管理难度和资本运作成本。目前,山东省省属金融资产高度分散。截至2010年末,在32家省管一级实体企业中,有14家企业分别投资了29家金融机构,其中控股8家,除齐鲁证券和威海市商业银行的省管企业股权比较集中外,多数股权占比不到10%,最小的投资仅占万分之一。金融资产的高度分散配置,不利于集中统一运作,实现利益最大化,也不利于对资产的风险管理。

三是地方金融机构服务水平偏低,服务手段较少。

目前,山东省内共有14家城市商业银行和15家农村商业银行,服务方式主要是吸纳存款和发放贷款以及其他低水平服务,多元化的高端金融服务非常缺乏。地方银行业机构的服务方式主要还是发放贷款及其它低水平服务,高端的“量体裁衣”式服务比较缺乏;盈利主要靠传统的存贷款利差,中间业务收入比重偏低;服务领域狭窄,对欠发达地区、农村地区和社会民生领域的金融支持比较薄弱,中小企业和“三农”贷款难问题普遍存在。地方金融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够完善,科学决策机制仍有较大欠缺,个别金融机构还存在一些风险隐患,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强。地方金融产业集聚度偏低,作为区域性金融中心,近年来济南市在全省的金融首位度有所下降,集聚金融资源的能力有所弱化。

四是金融监管体制和管理体制与地方金融业发展不适应。

从金融监管体制看,“一行三会”驻地方金融机构的职能是,在宏观审慎监管原则下以正规金融体系金融机构为监管对象,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因此,现有的金融监管体制在促进地方金融业规范经营与加快发展方面必然存在不足。一是面对量大、点多、面广的地方金融机构,由于信息不对称等因素,仅靠垂直监管显然难以做到“监管全覆盖”,存在监管盲区;二是监管机构在各自职权范围内行驶监管职责,缺乏科学的信息共享机制,难以进行有效的监管协调,容易导致监管缺乏效率。三是地方金融机构体系和市场体系建设、金融区域发展布局、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等方面,目前还缺乏统一而有力的规划与引导。这导致地方金融发展和金融服务供给严重落后于地方经济发展。

从金融管理体制看,地方政府通常不具有管理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的职责和能力,但地方性金融机构以及大量非正规金融机构存在的现实却要求地方政府行使监管和管理的双重智能,在此情况下,地方性金融机构的各种风险隐患都有可能爆发。近年来,山东接二连三出现的金融风险案例,入天同证券、齐鲁银行以及烟台商行充分说明金融监管体制和管理体制与地方金融业发展不适应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

本文经中国行政管理、济南公司金融研究相关论文综合整理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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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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