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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与服务并举 为山东资本市场“保驾护航”


来源:上海证券报

拥有126家境内上市公司,累计融资额达1500多亿元;证券公司1家,证券公司分公司9家,证券营业部202家;期货公司3家,期货营业部41家……近年来迅速成长的山东资本市场在上市公司数量、融资额等方面已经名列全国前茅。

原标题:监管与服务并举 为山东资本市场“保驾护航”

拥有126家境内上市公司,累计融资额达1500多亿元;证券公司1家,证券公司分公司9家,证券营业部202家;期货公司3家,期货营业部41家……近年来迅速成长的山东资本市场在上市公司数量、融资额等方面已经名列全国前茅。同时,山东资本市场的一步步发展也正在悄然改变着山东经济发展的运行机理:优势资源通过资本市场加剧向优势企业集聚,优势企业又带动更多的企业,从而促使区域经济在更加平衡、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上探索前进。

正因如此,为山东资本市场“保驾护航”的证券监管部门日益成为人们瞩目的焦点。为此,本报记者近日专访了山东证监局局长徐铁。

进一步健全监管常态化长效机制

上海证券报:2011年山东辖区上市公司监管工作又取得了新的成效。请您谈一下这一年上市公司监管的整体思路。

徐铁:在2010年强化监管威慑力、“树权威、正风气”的基础上,2011年我们继续严格依法监管,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但是监管的着力点放在了进一步健全监管常态化长效机制上,确保监管工作各个环节做到位、做到家。日常监管工作中,监管与服务并举,规范与发展并重,以监管促规范,以服务促发展。一方面,坚持从严监管,加大问责和惩处力度,防范和化解了上市公司风险,监管的有效性大大提升;另一方面,树立服务意识,换位思考,帮助上市公司解决问题,明显提高了资本市场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能力,上市公司监管承载的功能与内涵都有了极大的拓展。

上海证券报:资本市场对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在当前实体经济调结构、转方式的关键期,山东证监局在促进辖区企业上市及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方面有何举措?效果如何?

徐铁:山东证监局一直重视发挥资本市场作用,服务于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推动IPO方面,我们设立专门处室负责拟上市公司工作,通过创新辅导工作流程、加大服务督导力度、强化中介机构监管等举措,辖区企业上市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2011年有16家企业通过证监会审核,15家企业境内首发融资116.38亿元。近两年来已经有39家企业境内首发融资345亿元。新上市公司家数位居全国前列。

同时,我们积极支持辖区公司并购重组和再融资,2011年实施家数和金额同比都有很大增长。全年共有20家公司提出或实施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并购重组事项,并购重组标的资产金额近270亿元;有16家公司提出再融资,拟募集资金约480亿元。通过实施并购和再融资,辖区公司加快了转型升级和自主创新步伐,成为地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生力军。在对待事关公司未来发展的上述事项中,我们一方面审慎监管,从多方面做好并购重组核查工作,及时发现重组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和问题,并如实反映到出具的监管意见表中;另一方面,做好指导协调工作,为顺利推进相关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对内幕交易“零容忍”

上海证券报:内幕交易是资本市场的一颗毒瘤。打击和防控内幕交易,切实维护“三公”原则,已成为当前一项重要的监管工作。山东证监局2011年做了大量工作,请您详细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徐铁:山东证监局严厉打击内幕交易行为,对内幕交易“零容忍”。首先,我们制定了《山东证监局内幕信息管理办法》,代山东省政府草拟《山东省行政机关内部涉及资本市场内幕信息管理办法》,并先后两次下发监管通函,督促辖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建立健全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推动山东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贯彻国办55号文的通知,对山东省打防内幕交易工作做出明确部署和具体安排。联合省金融办、国资委、监察厅等部门建立了联席会议机制,通过定期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共同推动山东省打击和防控内幕交易各项工作。

我们专设了临时信息与股价异动监管工作岗位,指定专人每天分析公司股价变动,结合临时信息披露情况,发现疑点,及时采取监管措施。全年共对辖区公司近50余次的股价异动或大幅波动情况分别采取了监管谈话、现场检查等多项监管措施。对1家公司2次提请交易所予以盘中停盘或开市前临时停盘处理,将1次涉嫌内幕交易的并购重组事项上报稽查局提请立案调查。对实施并购重组、再融资等重大事项的公司,调取了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一旦发现股价异动,及时将名单提交交易所请予核查。

上海证券报:作为证监会的派出机构,现场检查一直是证监局及时发现风险、妥善处置风险的重中之重。山东证监局近年来着力强化现场检查,坚决处理处罚违法违规公司,有效维护了辖区市场的良好秩序,切实树立了监管权威。请您详细介绍一下这方面的经验。

徐铁:现场检查是派出机构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2011年,我们以风险揭示为目的,创新检查手段,加大现场检查力度,灵活运用监管措施,做到“发现一例、处罚一例、警示一批”,增强了监管威慑力。

我们在借助查询软件的基础上,“跳出账本看账本”,重点关注公司账实是否相符。延伸检查范围,通过检查疑似关联方,对比银行、税务、工商及海关等相关部门的资料,拓展检查的深度和广度,提高了现场检查效果。针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重大违法违规事项,第一时间当面或书面向上市部报告,在上市部的协调指导下,迅速启动监管联动机制,协调交易所实施停牌处理等措施,发挥综合监管体系作用。对严重违法违规的山东海龙、亚星化学2家公司,及时提出立案稽查建议。2011年,我们突破约见谈话、监管发函及责令改正等常规监管措施,针对不配合监管、提供虚假资料等恶劣违规行为,直接采用认定不适当人选、下发警示函等措施;对存在违规嫌疑,但技术上难以认定其违规的事项,要求公司详细披露相关事项,达到责令公开说明的惩罚效果。通过巧用监管措施,打击了违规行为,提高了监管威慑力。

2011年以来,共对辖区公司实施现场检查42家次;向上市部报送检查报告34份,下发责令改正7份,下发各类监管关注函33份,对5家公司违规行为辖区通报,建议立案稽查公司2家;要求1家公司对相关问题予以公开说明,对1家公司2名相关当事人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对1家公司、4名高管出具警示函,要求5家公司进行内部问责或责令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其中2家公司更换了4名不称职的高管人员。

突出公司治理工作的前瞻性

上海证券报:良好的公司治理是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石。2011年以来,山东证监局着眼于拓宽公司治理承载功能,突出了工作的前瞻性和有效性。山东证监局开展公司治理工作的具体考量因素有哪些?又开展了哪些工作?

徐铁:2011年,我们在深化上市公司治理工作中,结合辖区上市公司特点,及时就投资者和市场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出响应。在平衡公司自治与监管规范介入深度的前提下,加大规范引导力度,提高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

我们总结整理日常监管和现场检查发现的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在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12类100余个常见问题,并下发监管通函,要求公司对照自查并予以整改。“通函”下发以来,辖区公司自查整改问题达200余个,督促公司进一步形成了良好的内生治理机制。

针对辖区一部分公司多年不分红、分红自主性不强及突击分红、超能力分红等问题,我们于2011年3月初下发推动公司建立持续稳定现金分红机制的监管通函,从细化现金分红政策、督促控股股东规范利润分配决策权等方面提出监管要求。2011年共有50家公司提出现金分红预案,家数同比有较大增长,良好的股权文化正在逐步形成。

针对辖区公司目前实行股权激励计划家数较少且以民营控股公司为主的情况,我们进行现场专题培训,并通过下发《上市公司监管信息快递》等形式,在操作层面上提供详尽指导;同时加强与省国资管理部门沟通,在国有控股公司实施股权激励问题上取得进一步共识。2011年先后有6家公司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拟实施公司家数创近几年之最。

我们积极推动解决同业竞争问题。针对解决难度大的公司,我们一方面多次约谈控股股东高管、发函要求加快解决进程,另一方面约见有关中介机构,督促优化重组方案,有力促进了相关问题的解决。目前,2010年以来确定的6家重点公司,均已基本解决。

山东辖区化工、采掘、机械制造业公司较多,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较为突出。在辖区2家公司先后发生火灾和重大爆燃事故后,我们举一反三,将确保安全生产的内控制度建设放到重要位置。2011年11月,通过辖区通报及重点公司督导方式,对辖区公司健全制度、强化管理、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我们还针对辖区个别公司环保工作不到位,产品质量存在瑕疵,职工健康保障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于2011年7月专门下发监管通报,要求公司建立和完善履行社会责任的体制和运行机制,取得了较好成效。

上海证券报:2011年年初,山东证监局正式实施了《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实施办法(试行)》,量化评价,科学引导,为分类监管打下了良好基础。一年来的实施情况如何?

徐铁:2011年初,从“讲求方法,量化评价”出发,我们发布实施《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力求通过该办法的推行,破解以往监管工作抓手少的难题,并为将来“分道制”的施行奠定基础。

根据该办法相关条款,结合日常监管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严格执行扣分制度。一是通报扣分情况,对扣分较多的公司提出批评,使上市公司对自身的运作情况有明确的认识,督促公司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规范运作。二是集中约谈扣分较多的公司,要求其现场重新学习《办法》的规定,督促公司相关部门抓好有关事项的落实。三是根据扣分情况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调高扣分较多公司的风险分类等级,对其再融资、并购重组等事项审慎出具持续监管意见表等。

《办法》实行以来,监管效果较为明显:统一了监管尺度,使持续监管工作更加规范;对上市公司的评价予以量化和科学化,有利于对其规范运作状况形成更清晰的认识,提高了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有利于促进上市公司按照《办法》要求进一步约束自身行为,其规范运作的主动性和配合监管的积极性逐步提高。

培训已成为一个品牌

上海证券报:2011年一年来,山东证监局一直强调监管与服务并举,在山东证监局的各项服务措施中,对上市公司的培训工作一直备受好评。能否对此进行详细的介绍?

徐铁:山东辖区的培训已经成为一个品牌。2011年,我们创新培训模式,丰富培训内容,拓展培训对象范围,精心组织针对上市公司各种形式的培训9期,培训人员1282名,有效提升了培训效果。

在抓好年度常规的董事、监事培训的基础上,又抓好针对三类“关键人物”——董事长、控股股东负责人、财务总监的培训。把“关键人物”纳入培训对象,有利于促使其提高遵规守纪意识,带动提升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

丰富培训内容,“重规范”又“促发展”。在培训中,既有常规的关于市场主体规范运作的内容,又适当增加宏观经济形势、再融资、并购重组、内控规范、股权激励实务、市值管理、企业文化建设等内容。丰富且实用性强的培训内容激发了上市公司“主动培训”意识,每期培训的报名参加人数都远远超我们的预算数。培训结束后,很多公司还结合培训所学内容,在内部组织了各种专题培训,达到了“以培训促规范,以规范促发展”的效果。

创新培训方式,提升培训效果。董事长高级研修班采用“小班授课”做法,增强了培训针对性,拉近了监管部门与上市公司之间的距离,还有利于各公司增强配合监管的自觉性与主动性。通过举办专题座谈会、“沙龙”,组织“走进上市公司”等活动,为辖区公司搭建了沟通交流的平台,有利于各公司取长补短,共享经验,受到参训人员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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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媛媛]

标签:资本市场 公司自治 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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