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长清区建设22处幸福院试水农村新型养老
2014年01月07日 15:59
来源:济南日报 作者:邵明红 李娜 石先玮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到来,农村老人的养老问题已渐渐从单纯的家庭问题发展成社会问题。农村幸福院,是集居住就餐、文化娱乐、精神慰藉、日间照料、居家养老等服务功能为一体的农村养老机构。
原标题:济南长清区建设22处幸福院试水农村新型养老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到来,农村老人的养老问题已渐渐从单纯的家庭问题发展成社会问题。为保障农村老人安度晚年,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记者从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民政局了解到,长清区将选择 22个村(居)试点实施农村幸福院工作,“试水”农村新型养老。
三种方式养老
各取所需
长清区民政局局长梁艳玲介绍,长清区总人口57.8万,其中65岁以上老人占总人口的9.15%,农村老龄化、“空心化”已成为摆在政府面前的严峻考验。农村幸福院将作为该区“破冰”农村养老的一个尝试。
农村幸福院,是集居住就餐、文化娱乐、精神慰藉、日间照料、居家养老等服务功能为一体的农村养老机构。长清区民政局救灾救济科科长张庆胜介绍,养老服务内容根据老人需求设计,老人既可选择在幸福院长期居住,也可选择在幸福院仅接受日间照料,还可以选择居家养老,由幸福院负责上门相应服务。这样分层次、分类别为农村空巢老人提供服务,不仅契合了老人故土难离的传统观念,也使子女更加放心。
闲置集体资产
充分利用
在建设模式上,长清区创造性地提出了三种模式:嫁接型,就是依托现有村两委办公室、文化广场、卫生室等资源,做好结合,可以将幸福院与幼儿园等建设在一起,以发挥资源最佳效益;改建型,就是可以利用集体闲置院落或租用农户闲置房产建院,实现低成本、高效化运营;新建型,就是在村集体经济较好、人口较多、群众需求量大的村单独选址建院,同时辐射周边村庄,为老人提供集中居住、共同生活的场所。
对于符合建设标准、通过上级验收的幸福院项目,中央和省级福彩公益金将给予每处6万元的资助补贴,市级给予每处3万元的补贴。在建成投入运营后,市级还将给予每处每年1万元的运营补贴。
收费门槛较低
方便入住
农村幸福院入住有没有门槛?梁艳玲介绍,凡年满65周岁以上、生活能够自理、无精神疾病、传染病和其他影响集体生活疾病的本村(社区)空巢、独居、留守老人均可申请入住。
值得注意的是,在收费标准上,幸福院以老年人自费低偿为主。具体情况视本村经济条件而定,经济条件好的村可以免费入住,经济条件一般的村根据情况每人每月交纳200元左右的生活费。
入住程序是在老人自愿的基础上,子女向本村委会(社区)提出申请,由村委会(社区)组织体检、审核同意后即可签订入住协议。老人入住后,由幸福院统一建立入住老人档案,对入住申请书、协议书、体检表、户口本复印件、照片等资料进行长期保存。(邵明红 李娜 石先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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