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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新建小区必须同步建养老服务设施


来源:济南时报

20日记者获悉,济南提出新建小区要按要求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凡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小)区,要按照区域规模要求,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原标题:山东济南:新建小区必须同步建养老服务设施

20日记者获悉,济南提出新建小区要按要求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关于济南养老服务业的发展目标,《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中提出,济南市力争到2015年,市级建成1所示范性养老机构,每个县(市)区建有1处以收养失能、半失能经济困难老年人为主的老年养护设施,每个街道要建设1所具有老年人托老功能的综合性养老服务设施,实现日间照料服务覆盖全部城市社区和半数以上的农村社区。

在具体措施方面,济南将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该意见中明确规定,各级在制定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必须按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而且,凡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小)区,要按照区域规模要求,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据了解,济南将建立健全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对孤寡老人、失能和半失能贫困老年人,80周岁以上空巢低收入老年人,实行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并免费为其安装为老服务“贴心一键通”。另外,济南市明确提出,市级留成使用的福利彩票公益金用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比例不得低于50%,并随老年人口的增加逐步提高投入比例。(完)

相关专题: 济南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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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新建小区 分级规划 服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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