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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政策演变


来源:凤凰网山东综合整理

小产权房政策演变 2007年6月,原建设部发出风险提示,提醒购房者,以城镇居民身份到农村购买农村住房,不符合现有土地管理制度。 2007年底至2008年,国务院要求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

小产权房政策演变

2007年6月,原建设部发出风险提示,提醒购房者,以城镇居民身份到农村购买农村住房,不符合现有土地管理制度。

2007年底至2008年,国务院要求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

2008年7月,国土部下发通知,要求尽快落实农村宅基地确权发证工作,但明确指出不得为小产权房办理任何形式的产权证明。

2009年9月,国土部下发《关于严格建设用地管理促进批而未用土地利用的通知》,向地方政府重申,坚决叫停各类小产权房。

2010年5月,国土部执法监察局局长李建勤表示,对于各地发现的小产权房问题,将采取“一案一处理”的方式。对于全国小产权房的处理,要等到小产权房处理政策出台后一并处理。

2011年5月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

2011年11月,国土部明确集体土地确权小产权房不得发证。《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政策发布,明确指出小产权房不得登记发证。

2012年2月,国土部召开发布会。将开展“小产权房”的试点清理,试点城市名单和试点方案目前正在研究中。

2012年3月,国土部部长徐绍史对清理原则进行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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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露露]

标签:小产权房 农村 国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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