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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发行明年重启 信息披露成“重中之重”


来源:证券日报

原标题:新股发行明年重启 信息披露成“重中之重” 董登新:《意见》将成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分水岭 ■本报记者丁鑫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所公布的

本周伊始,新股发行改革将成为市场热点,而优先股这一亮点将成为热点中的焦点。

自11月30日,证监会明确对外发布:稳妥推进优先股试点工作。业内人士普遍认为,优先股提上日程,未来将成为重要融资方式。

长江证券预测,未来每年优先股的发行额能达到股权融资规模的20%,预计超过1500亿元。

中信证券预计,银行、电力、交运、建筑、煤炭等行业大盘蓝筹股或将率先推进优先股发行。

上海股份制与证券研究会股份制企业专业委员会主任曹俊昨日接受《证券日报》指出,优先股可能更适合全国社保基金等保本类资金的投资组合配置。

优先股在境外市场是成熟的证券品种,在我国也有很强的现实需求。有利于为投资者提供多元化投资渠道,增加新型的固定收益产品。我国资本市场存在上市公司分红水平不高,有稳定回报的投资产品不多等问题,影响了市场的投资积极性。优先股以市场化方式促进上市公司合理实行现金分红,为保险资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等提供多元化投资工具,同时也拓展居民的投资渠道。

“实际上,在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启动时,就错过了推出优先股的一个很好时机。”对外经贸大学金融产品与投资研究中心主任宋国良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指出,推动优先股试点,由于优先股投资收益较为固定,再加上可以享受免税,这有助于定位于“保值增值”的长期资金入市。

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企业投资优先股获得的股息、红利等投资收益,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可以作为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投资优先股的比例不受现行证券品种投资比例的限制,具体政策由国务院主管部门制定。

一位企业年金委托管理机构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有可能直接推动地方结余养老金投资股市,并且有可能成为委托投资机构操作长期资金投资组合的一个常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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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飞]

标签:十八届三中全会 新股 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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