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海证券: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2013年12月03日 15:35
来源:证券日报 作者:燕文波
原标题:国海证券: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11月30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新一轮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正式启动。本次正式出台的改革意见明确提出“股票发行审核以信息
原标题:国海证券: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11月30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新一轮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正式启动。本次正式出台的改革意见明确提出“股票发行审核以信息披露为中心,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门和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依法对发行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内容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核,不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和投资价值作出判断,发行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内容存在违法违规情形的,严格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为新股发行注册制改革打下了良好基础。“股票发行审核以信息披露为中心”是证监会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的“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全面深化金融改革的重要一步,通过把握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以显著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为目标,加快完善建立高度可信和健康的证券市场体系是金融改革的必经之路。
一、信息权的保护是投资者利益实现的基础。
信息不对称,是指交易双方对所交易的对象拥有不对等的信息,交易对象的提供者往往比另一方掌握了更多和更充分的信息。在这种情形下,前者出于追逐利润最大化的目的往往使得后者处于不利的地位,从而导致资源配置无法到达帕累托最优状态。由于影响证券价格的信息是十分复杂多样的,搜寻这些信息的成本也是十分巨大的,因此,证券市场中交易的各方所获取的各种信息比普通商品市场更加的不对称,在证券发行方面具体表现在:第一,发行人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严重不对称。第二,资金雄厚的机构投资者和众多中小投资者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对称现象的存在会导致“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出现,发行人如果不能真实、准确和完整披露与证券发行相关的信息,投资者的信息权将受到侵害,使得资源不能优化配置,极大损害证券市场的效率。
证券市场是一个金融的公开市场而不是一般产品市场,它是由多方利益主体共同构成的。这其中,维系市场正常运转和健康发展的基础是投资者对市场未来的信心。因此,股票发行审核以信息披露为中心,是在新股发行中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从而维护其对证券市场的投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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