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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基金:新股发行体制改革亮点纷呈


来源:证券日报

原标题:易方达基金:新股发行体制改革亮点纷呈 11月30日,中国证监会召开临时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关于在借壳上市审核中严格执行首次公开发

《意见》在原来《征求意见稿》基础上,将个人投资者参与新股发行报价中的角色予以淡化,将《征求意见稿》的“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下的,提供有效报价的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应分别不少于20人……”改为《意见》中“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下的,提供有效报价的投资者应不少于10家,但不得多于20家……”我们认为十分必要。早在原《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阶段,就个人投资者参与新股发行报价,我们曾明确建议监管机构新增“由证券业协会牵头建立合资格个人投资者数据库,进入该数据库的个人投资者须经过证券业协会组织的相关考试与背景筛查”等,主要在于我们认为将个人投资者引入到新股定价中,需要考虑个人投资者的研究能力、报价理性程度、信用风险、潜在利益输送等影响因素,确保承销商遴选个人投资者的过程必须公开、公平、和公正。《意见》中对个人投资者的这一角色予以淡化,我们十分认同。

《关于在借壳上市审核中严格执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标准的通知》明确了两点:一是借壳上市标准由“趋同”提升到“等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标准,二是不得在创业板借壳上市。作为机构投资者我们非常认同这两点,“等同”比“趋同”更为严格,基本消除了炒作壳资源的可能性,与之紧密联系的内幕交易、监管套利自然也就不存在了。不得在创业板借壳上市这一条在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所提及,如今已证监会通知的形式发布,具有更强的约束力。该通知的精神广为市场所预期,有助于培养投资者更加专业、严谨的投资研究精神。

证监会近年来采取了积极措施督促、鼓励上市公司进行持续的现金分红以回馈投资者,我们也确实看到近年A股实施现金分红的上市公司家数和现金分红比例都有明显提高,而此次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在很多细节上做了很多有利于投资者,尤其是长期持有的价值型投资者的安排。《指引》明确要求要求上市公司在进行分红决策时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这样可以遏制大股东和管理层在股利分配政策上的独断专行;在做出各种要求的同时,《指引》支持上市公司采取差异化、多元化方式回报投资者。支持上市公司结合自身发展阶段并考虑其是否有重大资本支出安排等因素制定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给予上市公司一定的空间而不搞一刀切,这是一个重要的制度创新;《指引》的十二条、十三条、十四条花了大段篇幅,仔细的规定了监管机构应重点关注的违规情形、以及惩戒办法,这使得《指引》的可执行性大幅度加强,这是我们作为专业投资者非常乐见的,只有可执行性强的法规才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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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飞]

标签:新股 易方达基金 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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