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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基金: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开启 市场影响中性偏正面


来源:证券日报

原标题:华安基金: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开启 市场影响中性偏正面 11月30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同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

原标题:华安基金: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开启 市场影响中性偏正面

11月30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同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等文件。我们认为,这是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关于加快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的一个重要举措和关键步骤。

此次新股发行制度改革,体现了三中全会的总体精神,大大推进了股票市场市场化程度,并为未来几年过渡到完全的注册制提供了落实的快车道,是继股权分置改革之后,又一资本市场重大基础性制度的完善。

新股发行制度的市场化,意味着股票市场供求关系从机制上走向均衡,对于股票的合理定价,对于投资者的投资理念和风格,都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新股发行制度的市场化,为企业提供了重要的发展平台,尤其是对于创业、创新型企业,获得了对接大规模社会资本的更高效的通道,这对于经济的转型,对于提高中国资本形成和资本配置的效率,至关重要,也有助于打破债务驱动经济增长的旧模式,实现股权和债权资本平衡发展的新格局。

新股发行制度的市场化,并不等于一放了之,而是加强了各方的职责归位,加强了事中审核和事后监管,加重了对损害市场恶劣行为的惩罚力度,这些措施与发行市场化组合,真正走向了“放开管制、加强监管”的正确方向。

随着这些基础制度的完善,资本市场日益成熟,这将有力地促进中国经济的转型、增长、开放。我们认为此次改革对于资本市场、对于整个金融市场、对于中国经济,都是重大利好,也有利于稳定、改善投资者的预期,促进长期投资者入市。

新制度强调加大惩罚力度,从事先监管过渡至事后监管,这一点可以看作是新股发行从核准制向注册制过渡的重要一步,也是市场化、法制化原则的体现。

《意见》明确了发行人、保荐机构、中介机构以及证监会等各个参与主体的分工任务,其中证监会主要履行的是监管职能,而非对发行人的价值判断,体现了市场化的运作方式。

新的发行制度坚持市场化、法制化取向,突出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监管理念,进一步强化了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细节化,强调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

基于维护市场公平的原则,本次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充分考虑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给予了中小投资者在新股发行中更多的参与机会。如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下的,提供有效报价的投资者应不少于10家,但不得多于20家;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上的,提供有效报价的投资者应不少于20家,但不得多于40家。网下发行股票筹资总额超过200亿的,提供有效报价的投资者可适当增加,但不得多于60家。有效报价人数不足的,应当中止发行。

再比如网下配售的股票中至少40%应优先向以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由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配售。上述投资者有效申购数量不足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向其他投资者进行配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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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飞]

标签:IPO重启 十八届三中全会 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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