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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残疾人新规定:加强残疾人无障碍环境建设


来源:凤凰网山东

明天是“国际残疾人日”,从济南市残联了解到,目前,济南有近33万残疾人,为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新修订的《济南市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规定出

明天是“国际残疾人日”,从济南市残联了解到,目前,济南有近33万残疾人,为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新修订的《济南市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新规定出台关于残疾人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有关问题。无障碍环境是残疾人走出家门、参与社会生活的基本条件,也是方便老年人、妇女儿童和其他有需要群体的重要措施,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是树立我市良好城市形象的客观需要。针对济南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实际情况,此次修订规定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对无障碍环境建设进行统筹规划和监督管理,实现残疾人交通出行、信息交流、居住环境无障碍(第二十八条)。同时,对无障碍设施的日常使用和监管,做了明确规定,无障碍设施的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保证无障碍设施的正常使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损毁、擅自侵占无障碍设施,或者擅自改变无障碍设施的用途(第二十九条)。

相关专题: 济南残疾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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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管晓萌]

标签:残疾人 障碍环境建设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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