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开展露天烧烤、夜炒专项整治
2015年07月14日 09:34
来源:齐鲁网 作者:杨辉
7月9日,淄川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主持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淄川区露天烧烤、夜炒整治工作进行新闻发布。为有效改善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淄川区从2015年7月起,在建成区所有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广场、生活区、公共场所范围内集中开展露天烧烤、夜炒专项整治活动。
原标题:淄川开展露天烧烤、夜炒专项整治政府补贴更换设备
淄博齐鲁网7月13日讯(淄川电台赵昭通讯员杨辉)7月9日,淄川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主持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淄川区露天烧烤、夜炒整治工作进行新闻发布。公安、环保、洪山镇等12个镇办部门和部分烧烤业户代表参加。
为有效改善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淄川区从2015年7月起,在建成区所有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广场、生活区、公共场所范围内集中开展露天烧烤、夜炒专项整治活动。结合道路实际,淄川区将所辖区域划分为禁止区和规范区,并分类确定整治标准。其中,要求禁止区范围内的所有烧烤、夜炒经营业户全部室内经营,烧烤经营业户需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或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无烟烧烤设备,餐桌上需使用无烟小加温炉,夜炒经营业户需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规范区范围内的烧烤经营业户制作时需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无烟烧烤设备,并正常开启油烟净化器、风机,餐桌上需使用无烟小加温炉,夜炒经营业户需室内制作并安装油烟净化设施。
淄川区要求所有经营业户按照市、区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要求,签订《规范经营承诺书》,并具备《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餐饮服务备案证)、《从业人员健康培训合格证明》、《营业执照》(或其他工商登记备案证明);所有经营业户必须自觉履行“门前三包”,自备垃圾收集容器,自觉保持桌台周边卫生,及时清理垃圾,不乱倒污水,不随意堆放经营物品,不占用绿地和破坏绿化。
同时,淄川区还通过公开招标推广更换无烟烧烤设备,并对符合条件的业户给予政府补贴,其中区政府和所属镇办、开发区补贴70%,业户承担30%,补贴数量每户只限一台。经区城管部门和所属镇办、开发区同意其经营,完成现场定点、划线,自愿签订《规范经营承诺书》,在区城管部门或所属镇办、开发区进行登记备案,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设备更换的烧烤经营业户可享受补贴待遇。
具体整治区域、标准及政府补贴申领办法等事宜,可登陆淄川城管官方网站(www.zccg.gov.cn)查询或现场咨询城管执法大队、辖区城管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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