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事业单位临淄岗位26日进行资格审查
2015年06月24日 10:41
来源:齐鲁网 作者:魏伟才 王晓
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提交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或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证明原件一份。按照“淄博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条件应聘的人员还需提交学校出具的生源地证明原件一份或高中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原标题:淄博事业单位招聘临淄招聘岗位6月26日进行资格审查
淄博齐鲁网6月23日讯(临淄电视台魏伟才王晓)根据《2015年淄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进入临淄区招聘岗位面试前资格审查将于2015年6月26日(上午8:30至12:00 下午13:30-17:00),在山东化工专业人才市场(临淄区行政办公中心西楼二楼大厅)进行。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需提交的材料:
(一)《淄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原件一份,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002年及以后的毕业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验证打印)原件一份。
应聘招聘专业有方向要求的岗位,还需提供能体现研究方向的就业推荐表、毕业论文答辩登记表或研究生部(教务处)方向证明等相关材料。
应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还需提交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008年9月1日及以后的毕业生还需同时提供教育部学位证书网上查询结果(登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www.chinadegrees.com.cn)注册查询后打印网页或截图)原件一份。
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提交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或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证明原件一份。
(三)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或派出所出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一份。
按照“淄博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条件应聘的人员还需提交学校出具的生源地证明原件一份或高中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按照“全日制普通高校(含科研院所)研究生毕业生和派遣期内本科毕业生”条件应聘的人员和应聘面向派遣期毕业生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交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正副本皆可)及复印件各一份。
(四)应聘岗位有相应资格要求的,还需按要求提交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五)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定向岗位的: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要提交共青团山东省委出具的考核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要提交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区县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和“选聘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项目人员要提交区县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服务期满的,也可出具服务期满证书或区县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的服务期满证明。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非定向岗位的:在岗人员要提交县(区)或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在岗且同意应聘证明原件一份。
(六)属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原件一份;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应聘的,还需同时提交县(区)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原件一份;无业人员或临时用工人员,或与报名时所在单位已解除劳动关系、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应提交失业证、解除劳动合同书、解除就业协议书等材料之一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或档案代理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原件一份(时间应在报名时间之后)。
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同意应聘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也可在面试成绩公告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否则视为弃权。
(七)属国外及港澳台高校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交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须在2015年5月29日前取得)和原版成绩单(同时附正规翻译公司翻译的中文对照译文)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006年及以后毕业生还需提交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查询结果(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查询系统(renzheng-search.cscse.edu.cn)查询本人信息并打印当前网页)原件一份。
资格审查一般应由本人到现场办理,确实因故不能前来的可委托他人按规定时间前来办理,责任由委托人自负。受委托人除须提交资格审查要求的相关材料外,还应提交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委托书写在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上,内容包括受委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委托事项、委托人签名、日期等内容)一份。 同时,放弃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应出具其身份证复印件,并在复印件的空白处注明报考单位、岗位代码、身份证号、姓名、放弃原因、联系电话、日期等内容,手写后于6月26日前传真发至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传真号:0533-7310376,或将材料拍照后发至邮箱,邮箱号:lzsygl@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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