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存款保险最高偿付50万元


来源:北京青年报

具体来说,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投保机构所有被保险存款账户的本金和利息合并计算的金额在50万元以内的,实行全额偿付;超出的部分,依法从投保机构清算财产中受偿。短中期而言,许多客户仍认为大型国有商业银行拥有隐性的政府担保,因此对存款的安全性可能并不太担忧。

原标题:存款保险最高偿付50万元

酝酿22年,5月1日实施

本金利息都会保,50万元以内存款全额赔付

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

酝酿22年的存款保险制度昨天终于正式亮相,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银行出现风险时,每个存款人最多可以获得50万元的赔偿款。对于那些拥有大额存款又实在不放心的储户,业内人士建议可以采取分散存款的办法,在每家银行的存款都不超过50万元。不过,目前百姓热衷的银行理财产品并不在存款保险制度的保障范围内。

去年年底,存款保险制度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之前的征求意见稿不同,此次正式出台的条例增加了偿付时限,明确7个工作日足额偿付。

存款保险是指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统称投保机构)交纳保费形成存款保险基金,当投保机构经营出现问题时,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依照规定使用存款保险基金对存款人进行及时偿付,并采取必要措施维护存款以及存款保险基金安全的制度。目前,世界上已有11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

条例规定的存款保险具有强制性。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含外商独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都应当参加存款保险。同时,参照国际惯例,规定外国银行在中国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以及中资银行海外分支机构的存款原则上不纳入存款保险,但我国与其他国家或者地区之间对存款保险制度另有安排的除外。

解读

个人存款本金利息都会保

从存款保险覆盖的范围看,既包括人民币存款,也包括外币存款;既包括个人储蓄存款,也包括企业及其他单位存款;本金和利息都属于被保险存款的范围。但金融机构同业存款、投保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机构的存款,不在被保险范围之内。

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

《条例》规定,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一限额高于世界多数国家的保障水平,能为我国99.63%的存款人提供全额保护。

具体来说,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投保机构所有被保险存款账户的本金和利息合并计算的金额在50万元以内的,实行全额偿付;超出的部分,依法从投保机构清算财产中受偿。

储户不用交保费

有些市民担心,存款保险制度实施后,保费将由储户承担,增加了自己的负担。事实上,《条例》规定了存款保险的保费交纳主体和费率。保费由投保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交纳。费率由基准费率和风险差别费率构成,其标准由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根据经济金融发展状况、存款结构情况以及基金的累积水平等因素制定和调整,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各投保机构的适用费率,由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根据投保机构的经营管理状况和风险状况等因素确定。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也由国务院决定。

7个工作日足额偿付

《条例》明确了存款人有权要求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偿付被保险存款的情形,包括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担任投保机构的接管组织、实施被撤销投保机构的清算以及人民法院受理对投保机构的破产申请等。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在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足额偿付存款。

文/本报记者程婕

影响

利率市场化脚步更近了

“存款保险是在利率市场化进程中解决银行退出的机制安排”。招商证券宏观发展研究中心主管谢亚轩及其团队认为,目前利率市场化条件齐备。现在存款浮动上限范围为1.3倍,下一步存款浮动上限区间有望完全放开,利率进入完全市场化阶段。

谢亚轩认为,存款保险制度出台之后,金融机构需要有更高的资产经营风险定价水平,预计存款在各银行的分配更为分散,加剧中小银行的竞争。大银行由于经营管理较为完善,其风险定价成本较低;而中小银行面临的经营压力上升,资金成本也会进一步抬升,中小银行利润空间受到挤压。

观察

存款不会出现“大搬家”

存款保险制度实施后,老百姓的存款会不会大搬家呢?北京青年报记者发现,业内人士对这个问题普遍作出否定的回答。

恒丰银行战略与创新部总经理娄丽丽认为,根据央行对2013年底存款测算,这可以覆盖99.63%的存款人的全部存款,因此,存款保险制度实施并不会带来大规模的存款迁移。

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宗良则认为,存款保险制度推出后,预计短期内可能出现一些存款搬迁的现象,但幅度不会太大。绝大多数个人储户和小微企业的存款余额在存款保险限额以内,对存款安全更有信心。短中期而言,许多客户仍认为大型国有商业银行拥有隐性的政府担保,因此对存款的安全性可能并不太担忧。

相关新闻:

[责任编辑:刘薇]

标签:存款保险制度 偿付 恒丰银行

人参与 评论

精彩推荐

0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