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少强:政府需要寻找新的投融资计划
2014年11月06日 14:23
来源:新京报 作者:新京报记者 朱星 杨万国
陈少强:要基于国企的市场化改革,就是要推进混合所有制,让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陈少强:这里所说的市场机制不是说没有投资主体,而是缺少一个怎么能够有效地规范、保护各方权利的法制框架。
新京报:为什么会更难?
陈少强:在传统的行政事业单位,对贪污、挪用和受贿的界定很清楚,追查起来也更容易。
但国有企业的腐败更加复杂。首先,这和国企高管委派制有一定联系,国企的领导者认为他是向上一级组织负责,而不是向全国人民负责。第二,这和经济规则有关。国企领导者认为在企业中,可以将消费支出算作企业成本的一部分,所以你见过哪个国企有“三公经费”一说?第三,也和职务消费制度的不完善有关。职务消费和生产性经营容易弄混,典型的就是吃饭问题,吃饭是消费行为还是经营活动一部分?就像媒体报道说华润集团原董事长宋林一顿饭好多万,也许他认为这一顿饭能带来几个亿的收益。第四,企业和政府联手。
新京报:这个联手体现在哪些方面?
陈少强:这是一种利益的联手。比如,地方要发展经济,它有多种方式,比如将本地不太好的企业进行收购。其中的核心问题就是价格和股权,这里存在高估和低估的问题。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官员容易干预市场。若政府与企业有关,它会让企业被高估,进而从溢价中获得好处。
还有国企高管出让自己企业的问题,国企内部关联方交易的问题。关联方交易是一种市场化的方式,极具隐蔽性,监察成本很高,导致国有资产变相瓜分或流失。
地方债:中央释放“不兜底”信号
新京报:9月21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你怎么看待这份《意见》?
陈少强:这份《意见》和8月31日出台的《预算法》相吻合。《预算法》说允许地方政府在财力范围内经过审批,可以用于建设性的举债,为地方政府举债提供了法律依据,但谁来偿还债务还没有明确说明。随后,国务院下发了这个文件,要求“自发自还”,做了补充。我觉得,这是一个常态下的文件,警示地方政府发债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新京报:你认为在地方政府性债务出现违约时,中央政府会“兜底”吗?
陈少强:在非常态下,如果地方政府出现严重危机,中央政府是不可能不管的。文件中说是“实行不救助的原则”,而没有说是禁止中央政府救助。
新京报:你觉得对地方政府的警示性会有多大呢?
陈少强:两个方面有警示:一方面,举债规模要受到审批,可能会缩减发行规模;另一方面,在偿还上,给地方政府释放了“不兜底”的信号。
新京报:你对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制度建设”有何建议?
陈少强:第一,预算和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朝着市场经济国家通行的管理制度去推进,包括进一步落实权责发生制、明确政府资产负债的定义、规模、统计口径等;第二,在市场建设上,加快培育地方债务评估主体,培育市场;第三,完善地方政府举债制度,进一步完善地方政府举债制度规定,基于现有的经验总结。
新京报:对目前的地方性政府债务有没有担忧的地方?
陈少强:现在的一个问题就是,一方面土地融资等方式没说不让搞;另一方面又在逐步放开地方政府债券市场。有可能会形成来自两方面的压力:一是既有的传统土地融资模式的风险;二是显性的地方政府的债务风险。随着城市的逐步扩大,风险会逐渐扩散。这两个问题是中央和地方政府同时需要考虑的。因此,下一步就是要探索新的财政投融资计划。
政府要寻求新的投融资计划
新京报:新的投融资计划目前有没有进展?
陈少强:现在有几个方案,一个是国务院正在大力推进的PPP(公私合作模式,是公共基础设施的一种项目融资模式),国家希望通过这种模式缓解地方政府压力,实现公共资本和民营资本共享收益、共担风险。
这个方式的风险在于,项目的周期一般较长,从而风险较高,民营资本可能不太愿意进来。像日本,PPP的投资仅占全部投资的1%。因此,有可能会出现政府一厢情愿的情况。
新京报:民营资本为什么不愿意进来?
陈少强:这里涉及的问题是,如何能够真正把市场机制建立起来。如果市场机制不建立,社会民营资本是不愿意大量投资的。
新京报:这里的市场机制是怎么表现的?
陈少强:这里所说的市场机制不是说没有投资主体,而是缺少一个怎么能够有效地规范、保护各方权利的法制框架。
譬如,基础设施以后要逐步对外开放,周期这么长,外资进来后最起码要保证不亏本的问题。但是,万一地方政府违约怎么办?投资者的权益如何保护?我们现在还没有投资者救济制度,没有公平透明的游戏规则,谁敢进来投资?
PPP的合同在事前就已拟定好,不会改变。但随着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市场的波动以及企业本身资金链条的波动,谁来为风险承担责任?还有,地方政府领导更换后,项目投资运营会不会受到影响?目前的情况就是,在一些地方政府换领导后,项目投资和运营出现很大的风险,企业投资面临尴尬的局面。
因此,PPP模式的广泛应用和推广,要基于两个前提:法制和信用,这两者互为因果。
新京报:PPP受阻后,你认为有什么新的模式?
陈少强:我个人认为,我国可以通过金融或基金方式启动投融资计划。
有两种方式:第一是政府建立各种发展基金,比如产业导向基金,主要指向工业,还有农业产业基金等。这种模式就是政府拿一笔钱,和民营企业共同投资,当然不仅仅是像PPP模式那样主要解决基础设施问题,而是扩大范围,包括一些有市场潜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像材料、生物等。政府和企业一起来做。待发展到一定程度,政府逐步退出。这样政府可以起到扶产业上路的作用,但政府对产业的带动是通过市场化的方式,而不是直接给补贴。
第二种方式就是政府和金融部门合作。它和以前融资平台的区别在于,以前的融资平台就是政府跟国开行等机构按照商业化的运作方式进行。
新的投融资计划为,政府注册一个资本,银行也来做,但给予一个相对低的利率和价格。投资项目可以包括保障房,也可以包括政府公益基础设施的改造。这种方式可以防止以前融资平台不切实际的担保和以后过高的支付成本,而且可以吸收资本进来,还可以借助资本的撬动作用,通过发行债券来发挥杠杆效应。
但也要防止一个问题,就是政府和金融机构一起形成金融寡头,导致过量投资,以及产生新的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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