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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兰山一村支书侵占30万玩失踪 失联五年被抓


来源:鲁网

鲁网临沂5月3日讯(记者 安娜 通讯员 涂龍 刘静) 兰山区一村支书利用职务之便贪污集体巨款后跟警方玩起失踪,5月1日兰山民警经过缜密侦查,在兰山城区将躲藏在一小旅馆内的这位大胆支书擒获归案。

原标题:临沂一村支书侵占30万玩失踪 失联五年被抓 

鲁网临沂5月3日讯(记者 安娜 通讯员 涂龍 刘静)  兰山区一村支书利用职务之便贪污集体巨款后跟警方玩起失踪,5月1日兰山民警经过缜密侦查,在兰山城区将躲藏在一小旅馆内的这位大胆支书擒获归案。

经民警调查,村支书李某在2005年担任村干部后,多次采用各种手段侵占该村集体资金32万余元。随着时间的推移,眼看东窗事发的李某随后玩起失踪。2010年3月携款藏匿。兰山警方掌握案件线索后随即调集警员展开侦查。并将其列为网上逃犯。今年5月1日,恋家心切的李某企图利用假日回家看看,没想到早已掌握线索的办案民警在其入住一小旅馆后快速布控,将其擒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三百八十三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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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得格]

标签:村支书 李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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