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倪发科案审判长:难点是涉案物多 价值难确定(图)


来源:京华时报

倪发科接受采访。 倪发科收受的玉石。央视截屏 倪发科收受的玉石。央视截屏 原标题:安徽原副省长倪发科获刑17年 山东东营市中院2月28日公开宣判倪发科案,其中以受贿罪判处倪发科有期徒刑15年;以

倪发科接受采访。

倪发科收受的玉石。央视截屏

倪发科收受的玉石。央视截屏

原标题:安徽原副省长倪发科获刑17年

山东东营市中院2月28日公开宣判倪发科案,其中以受贿罪判处倪发科有期徒刑15年;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7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

本案是人民法院首次由人民陪审员参与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审判工作。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0年至2012年,被告人倪发科利用担任安徽省六安地区行政公署专员、六安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六安市委书记、安徽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谋取利益,其本人或通过特定关系人或与他人共谋,先后49次非法收受有关单位负责人丁劲松、黄劲松、吉立昌等9人给予的人民币、玉石、玉器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96.71271万元。倪发科还对其家庭财产、支出明显超出合法收入的578.727269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倪发科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应数罪并罚。案发后,倪发科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积极退缴全部赃款赃物,认罪悔罪,对其可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被告人倪发科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本案一审合议庭由两名法官和一名人民陪审员组成。这是人民法院首次由人民陪审员参与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审判工作。

□对话·审判长、东营市中院副院长薄其红

玉石判定不盲目采用鉴定价格

记者:您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接到审判任务的呢?

薄其红:我们从2014年11月27日收到这个案子,这个案子是最高人民法院指定我们管辖,等于是11月28日立案。

记者:您认为这次审判最大难点在哪个地方呢?

薄其红:最大的难点一个是犯罪次数多,总共有49次。再就是涉案物多,价值难以确定,玉石价占到了受贿数额的68%以上。

记者:很多人关心倪发科案件的所谓玉石“雅贿”,但玉石的价格判断恐怕是个难点,您在判定的时候标准是怎么定的?

薄其红:检察机关起诉的时候大部分是以鉴定价格来确定的,有一部分是由出售人、购买人以及一些书面的书证能证实购买性的价格认定的。但是在审理以后我们发现,有些玉石的价格通过鉴定和购买价相差比较大,我们就采取了相互比较的方式。如果在购买的时候购买人、出售人价格证实一致,我们没有采用鉴定价格,采用购买人和出售人相互能够印证的价格来进行认定。这样和公诉机关价格相差是51.57万元。主要涉及购买价和鉴定价不一致,我们根据查明的事实认为购买价还是比较确切的。比如,其中有一块石头购买价格是1.2万元,鉴定价格是12万元,相差近10倍,我们就采取了当时购买价格,也经过购买人的辨认,这个价格确定的是1.2万元。

记者:在整个审理过程中,倪发科的认罪态度还是很好的。

薄其红:对,倪发科进入审判环节以后,我们也是让他充分地说明自己对犯罪事实的理由、自己的不同认识,特别是在庭前会议期间,对某些玉石、字画,还有一些特定关系人收受的数额,我们充分地听取了他的意见。倪发科在法庭上比较认罪,在陈述期间悔罪,陈述得也非常诚恳。

>>倪发科简历

倪发科,男,1954年1月22日出生于江苏省溧水县,汉族、研究生文化,原系安徽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曾任安徽省六安地区行政公署专员、六安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六安市委书记,户籍地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人民路银苑小区7幢一单元601室。因涉嫌犯受贿罪于2013年9月30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0月17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公安部秦城监狱。

□“疯狂”的石头

倪发科自称玩物丧志放松底线

除了常见的权钱交易,记者采访了解到,倪发科案突出特点是“雅贿”:行贿人为了达到权钱交易的目的,不送传统的真金白银,而是投官员所好,奉送名家字画、玉石、玉器等风雅之物。

如安徽明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黄劲松,先后9次给予倪发科价值129.98万元玉石、字画等物品30件。

安徽大昌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吉立昌,先后11次给予倪发科价值743.2万元的黄金制品、玉石、玉器等物品143件。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新闻发言人郑少锋说,本案最突出特点是倪发科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中绝大部分为玉石、字画。经审理查明的受贿数额为1296万余元,其中收受的所谓“雅贿”如玉石、字画价值为889.22万元。

据倪发科的自述,其在省政府分管国土矿山资源时,为帮助六安老区开发玉矿资源产业而接触了玉石。从收集一般玉石和矿石标本,到收藏省外的一些玉石、玉器和奇石,直到爱上玉文化,痴迷上玉石、玉器,到了爱不释手、不能自拔、玩物丧志的境地。

他在供词中说,因痴迷玉石加上贪欲之心,忘记了党纪国法,竟然全部收下,这是一种既隐蔽又巧妙的行受贿。

倪发科把雅好变成“雅贿”,把权力变成“寻租利器”。倪发科案发前主管国土、矿产以及科技等领域工作,其9项受贿事实的请托人多数是房地产商或矿业公司负责人。倪发科利用职权,为9家公司在建设用地、违规享受优惠政策、调整项目规划、技术推广、加快土地拆迁、变更土地性质、提高容积率、取得探矿权等方面提供便利。

倪发科:我喜欢玉,他们(老板们)看到我喜欢玉就给我送玉,在家里客厅里面,我那个办公室柜子放的到处都是。

记者:这么贵的玉几十万的,你作为一个行家一眼就看出来,你接受的时候心里没有打鼓吗?

倪发科:人到那个时候有时候玩物丧志,送玉,我后来说老实话底线就放松了。

记者:表面上看是因为自己喜欢上玉,有这个爱好带来这个变化,如果你是一个没用的人,给他带不来好处呢,他们还会围着你吗?

倪发科:要(我)是一个普通老百姓,不会送玉石给你,普通老百姓怎么会送你玉呢?有一定的职务,有所求吧。

“雅贿”取证难量刑难

倪发科案也引发出对“雅贿”处罚的关注。法律界人士表示,现有纪律条例和法律法规,对“雅贿”缺乏具体的处罚细则,“雅贿”认定存在取证难、鉴定价值难、量刑难等障碍。

郑少锋说,“雅贿”算不上贿赂的观点,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办案人员告诉记者,过去对于领导干部收藏字画、玉石上存在认识误区,认为就是爱好,比较放任。这导致很多领导干部对这一形式的贿赂认识不足,必须采取多种方式告诫领导干部,加大对玉石、字画等“雅贿”形式的警惕。纪检、司法等部门则应加强协作,厘清“雅贿”的认定标准,为惩处腐败行为奠定法治基础。倪发科反省说,血的代价和教训让他得出,党中央对党员干部从严要求和管理,是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最大关心和爱护。

“腐败潜伏期”长达近14年

2013年6月4日,倪发科涉嫌严重违纪被组织调查。从2000年到2013年被查处,倪发科的“腐败潜伏期”近14年。

有研究表明,在中国经济改革和转轨过程中,“腐败潜伏期”逐渐增加。从1978年至20世纪90年代中期,贪官的平均“潜伏期”在2至3年。从20世纪90年代末至本世纪初期,“腐败潜伏期”大幅度攀升,达到了5至6年。近年被调查的省部级干部犯罪案件中,平均“潜伏期”为6.31年,长的达10余年。

记者注意到,倪发科曾在从2000年到2011年的11年间,不断接受安徽金鼎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丁劲松给予的财物和旅游费用等。而在这期间,他不断得到提拔。

办案人员称,官员“腐败潜伏期”逐渐延长,这背后既有贪腐行为隐蔽化,也折射出对一把手的监督、查处上存在盲区。

另外,近年来,领导“身边人”成为易腐重点人群,不少贪腐案件中有领导亲属、特定关系人参与受贿。

判决显示,倪发科除了本人收受财物,还通过其特定关系人如连襟、兄弟、妻子等,直接收受财物或以免除欠款等形式变相收受财物,如安徽金鼎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免除其兄倪建飞工程欠款125万元。

本版据新华社、央广、央视报道

相关新闻:

[责任编辑:刘媛媛]

标签:倪发科 价值 难点

人参与 评论

精彩推荐

0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