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警方破获贩婴案:婴儿由福利机构暂时代养
2014年06月24日 17:24
来源:凤凰网山东综合整理
费县公安局接到指令后,迅速派刑警大队民警赶往火车站派出所,会同火车站派出所民警将6名相关人员(1男5女)带到费县公安局做进一步调查。据了解,下一步临沂公安机关将加大工作力度,和四川警方密切配合,彻底查清该团伙的上线和下线,严厉打击涉案犯罪嫌疑人。
2014年6月23日凌晨5时55分,费县公安局接到市公安局指市局指挥中心指令:在河南发往日照的2150次列车上,有网友反映疑似拐卖婴儿,相关人员已被费县火车站派出所民警控制,因火车站派出所受警力等条件限制,请费县公安局速派人员前往配合工作。费县公安局接到指令后,迅速派刑警大队民警赶往火车站派出所,会同火车站派出所民警将6名相关人员(1男5女)带到费县公安局做进一步调查。
经调查,6名可疑人员中有5名犯罪嫌疑人,其中两人受人指使,将一名刚出生的女婴带至山东贩卖,其余3名妇女系孕妇,准备到山东投奔亲友,待孩子生育后再联系卖掉。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刑拘,3名孕妇被监视居住。
临沂市县两级公安机关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及时查明案情,严格依法处置,严厉打击涉案嫌疑人,费县公安局迅速成立专案组,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派员与专案组一起,全力开展工全。由于6人均为彝族人,语言交流困难,给公安机的调查工作带来极大障碍,经过甄别判定,其中一名妇女杨某到临沂照顾居住在临沂患病的次子,当日下午已将杨某送至其次子住处,其余5名犯罪嫌疑人均为四川籍彝族人,现已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保某、阿某(女)受四川籍人贩子贾某(身份不详,在逃)的指使,于6月21日乘坐火车,将一名刚出生的女婴带至山东临沂,准备贩卖;同时,将三名孕妇带至山东投奔四川籍在临沂打工的亲友,待生育后将孩子联系买主后卖掉。由于受四川当地经济状况的限制,部分四川籍人员在费县东部板材厂打工。
保某、阿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已被刑事拘留;3名孕妇已被采取监视居住措施。对于被贩卖女婴,已送社会福利机构暂时代养,待查明其亲生父母后予以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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