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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异康答网友问:保证拆旧户人人有房住


来源:人民网

昨日,山东各地对网友给省委书记姜异康的13条留言做出公开回复。您反映聊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环卫处关于缴费基数问题和职工技术评聘和编制不公开的问题,聊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环卫处现回复如下: 1、关于其反映缴费基数的问题。

【网民留言】

尊敬的省委书记您好!我是2005年大专毕业生,由于当时毕业报到证未报到济南,致使按照济南户籍政策无法落户,2009年我买了60平的房子,但是无法达到济南90平落户要求。我想买90平房子,济南却对二套房限购,无法购买,我一直交五险一金已七年。研究济南户籍政策好像每条都是限制我融入济南这个城市,我的孩子渐渐长大,我们已生活济南九年也买房子了并想继续生活在济南,济南却无法承认我们。给指条明路,以增加我们在济南生活的勇气并认可的希望。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于2014年2月16日在人民网反映在济南落户难的问题,济南市公安局进行了调查研究,现回复如下: 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外来人口落户济南,是济南市户籍制度改革的重点内容之一。下一步,济南市将本着“就地转化、就近转移,合理控制市区,全面开放县市”的理念和“优先解决存量、有序引导增量”的原则,实行梯次化、差异化落户政策,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和流动人口市民化。具体政策设计将体现以下三方面: 一是进一步完善市区落户条件。适当放宽引进人才、经商纳税落户条件,取消调动、毕业生、复员安置落户附加条件限制,以解决长期在济务工人员落户为重点,实行购房、积分落户政策。 二是全面开放县(市)户口迁移。以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为基本条件,全面开放县域范围内户口迁移,最大限度的让在城镇就业的农民工就近在城镇落户。 三是推进城中村、新农村社区人口整建制转移。放宽市内户口迁移政策,引导农村转移人口整建制就地、就近到新农村社区落户,逐步让大多数本市农村人口和农民工在城镇和农村安居乐业。 济南市户籍改革具体方案将结合全省户籍制度改革意见,适时制定实施。 特此回复。

【网民留言】

聊城茌平冯官屯棉厂内史光礼加工塑料颗粒气味刺鼻环保局至今一年没查封影响居民生活老人孩子体弱者多呼吸道疾病希望领导办点事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县环保局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茌平县史光礼塑料颗粒厂位于茌平县冯官屯镇棉厂院内。该厂利用废旧塑料经过清洗、粉碎、热熔制作塑料颗粒,该厂无环评审批手续,无水处理设施,属于土小企业。针对该厂无环评审批手续,擅自生产的情况,茌平县环境保护局对其下达《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立即停止违法生产行为,限期自行拆除完毕。目前该厂已经停产正组织自行拆除,希望您继续监督。

【网民留言】

姜书记你好:打扰了,上次留言没有人回复,所以再次打扰。 聊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环卫处,一个全额事业单位,财政局全额拨付工资。却出现职工身上三个工资基数,住房公积金、医保基金、实发工资三个基数相差甚远。并且市人社局工资福利处都解释不清。怎么审批的工资呢?向财政局又是报的哪个基数呢?国家正在整改、整的什么呢?聊城市人社局工资福利处声称没有核定表可能吗?鲁办发[2005]17号文件难道在聊城市不生效吗?职工技术评聘不公开、不公示,暗箱操作,山东省人事厅鲁人字[2009]4号文件要求公开、公示,要求群众监督、要求职工知情。而根本不向职工传达。国家要求事业单位实行实名制。而山东省聊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环卫处根本不公示,有编没编一样发钱,这就是山东省聊城市的全额事业单位。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聊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环卫处关于缴费基数问题和职工技术评聘和编制不公开的问题,聊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环卫处现回复如下: 1、关于其反映缴费基数的问题。 (1)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经核查,环卫处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自2013年缴存比例由8%提高到12%,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办业务时仍按原缴存比例,与新缴存比例自动生成了缴存基数,造成了缴存基数高于工资基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出具证明,证实环卫处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登记的公积金缴存基数并不代表工资数,其本人的住房公积金按规定基数已全部缴纳。 (2)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环卫处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每年按照市人社局文件通知作出调整,现缴费基数依据聊城市医疗保险事业处《关于规范和加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工作的通知》(聊医保字[2013]28号)文件要求,均按职工应发工资总额计算缴纳。 (3)工资核定表:经向人社局多次求证,事业单位人员(包括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工资审批及增资均由单位按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工资增资方案统一生成工资审批方案花名册及个人表,经主管局和人社局审批签章后报财政局核拨增资款,所有在编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均列入工资审批方案花名册中上报。 2、关于其反映岗位聘用和公示问题。 环卫处于2009年12月和2011年9月进行了两次岗位聘用工作,岗位设置严格按照聊人字[2009]100号《关于核准聊城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岗位设置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聊城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聊人社字[2011]14号)的要求,认真履行各项程序开展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岗位设置管理手册报市政公用局审核,经市人社局审批认定后,已在单位予以公示,均无异议后定岗人员按其所聘岗位兑现相应工资待遇。 3、关于其反映编制和公示的问题。 根据要求,2008年6月,环卫处编制实名制公示已按照《关于第二批市直事业单位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聊编办[2008]2号)要求进行了公示;2012年8月环卫处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情况及人员机构编制台账也已按要求整理并上报至聊城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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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得格]

标签:垃圾渗滤液 焚烧飞灰 好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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