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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中盐无法进入山东等沿海省份 仅是名义垄断者


来源:中国经营报

4月21日,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决定废止《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随即引发高度关注,且不少人误以为这意味着“食盐专营废止”。“我们掌握的信息显示,国外企业已经在四川等地布局,且通过某些企业不断支持反对者发声,并妖魔化食盐专营制度。

加碘:专营的最大理由

不过,上述一切显然不妨碍中盐作为目前最大、也是唯一的盐业央企,遭遇社会各种质疑和指责。“某种意义上,中盐是躺枪,但也是代表国盐系统在接受指责。所以你别想他们会站出来辩解。”严俊称。

4月30日,记者在中盐采访期间,相关工作人员除提供资料外,只强调中盐作为央企,只是国家政策的执行者,“也会拥护中央政府推进盐业改革的各项措施。”

但在私下的探讨中,中盐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地处偏远,其食盐产、运、销成本均要较其他地方高不少,且根据我国“以近补远、抽中补边”的原则,为保障一些交通不便地区吃到安全放心盐,其运输带来的成本增加,并不能在终端销售以涨价平衡。比如黑龙江的用盐,是需要从河北调配的,但在销售时,依然要执行国家定价。

国盐系统人士认为,舆论仅用终端售价和出厂价算出的所谓暴利,实则缺乏太多对现代企业应有的考虑,比如资产、设备折旧、运输、员工工资等费用。

中盐副总经理、新闻发言人黄伟在早前接受媒体采访时也强调,据统计,目前公众每年人均消费食盐13元,每月1元多,不及一瓶矿泉水的价钱。

“目标决定策略。卖什么盐,首先要为消除碘缺乏病服务,这决定盐业公司首先要保证合格碘盐供应。”黄伟称。而在中盐及各地国盐企业官方资料中,均强调确保合格的碘盐供应是企业的最大责任。

而食盐加碘问题,则是一个更为持久和热烈的争论焦点。

1994年,根据我国对联合国做出的“在2000年消除碘缺乏病”承诺,《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开始实施,至此,中国大陆开始推行“全民强制补碘”计划,这一度被喻为与计划生育政策同样重要、且浩大的全民计划。

与此配套的是,1996年颁布的《食盐专营办法》再次加强了食盐专营制度。其后,中国盐业总公司和各地官方盐业公司成为当时“国退民进”改革大潮中罕见的例外。

加碘带来的碘缺乏病消除效果明显,但另一种担忧出现,据研究机构早前数据,仅计算加碘食盐一项,国人每天摄入碘量就达到了220~850微克,这远超正常人体每天需要的150~200微克区间。这是否会引发另外的病症增加?

从1999年开始,原中国医科大学校长滕卫平在为期5年的“碘摄入量对甲状腺疾病的影响”研究后,得出结论是:缺碘引起的甲亢基本消除,但碘过剩导致的甲状腺疾病正在增加。

同时,在2005年,世界卫生组织根据我国儿童尿碘中位数的监测结果,将中国描述为“超过适宜量”。此后,两会代表及媒体开始对加碘政策提出不同声音,到2009年,加碘问题最终变为舆论经久不息的热点话题。

此后,包括中盐在内的国盐系统开始推出非加碘盐,但截至目前,其比例和销售点仍被认为过少而被广泛指责。

目前,关于加碘的争议依然在进行,但国盐系统则在重复“我们听从国家法令”之外,开始强调碘缺乏呈现的区域不平衡,和部分地区碘缺乏出现反复,即有的地方再度出现碘缺乏病。反对者则指出这应该由卫生部门基于全面的调查后,进行区别对待,而绝不应成为食盐加碘政策继续、食盐专营的借口。

此外,反对者认为过去2600多年专营过程中的各种理由,在当下早已不复存在,比如对国家的利税贡献,早已从魏晋南北朝时期的80%甚至90%左右,降低到解放初的5.49%,2006年更是已经低至0.04%;储量异常丰富和绝对保障的生产工艺,也让食盐绝不再是稀缺品。相反,目前整个盐业市场都存在产能过剩的问题——当然,2011年出现的“抢盐”风波完全是出于谣言和无知。

“加碘是食盐专营制度存在最大的理由,也可能是唯一的理由了。”律师邹佳莱自2001年开始,迄今已经代理涉盐案件60多起,他认为,加碘的问题更应该是个技术问题,而非必然要通过专营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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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得格]

标签:国退民进 垄断者 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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