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独家庭一次性慰藉金由3000元提至一万以上
2015年03月27日 15:09
来源:胶东在线 作者:张倩
25日,全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与政策法规工作会议召开,这是烟台市卫生计生委成立后召开的第一次全市综合监督年度工作会议。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3915万元,为210684人发放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20225万元,为10355人发放特别扶助金350.5万元;全市各级财政累计投入3.65亿元兑现企业职工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养老补助政策,受益职工5.52万人。
资料图
原标题:失独家庭一次性慰藉金由3000元提至10000元以上
胶东在线网3月26日讯 (记者 张倩 实习生 武英姿) 25日,全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与政策法规工作会议召开,这是烟台市卫生计生委成立后召开的第一次全市综合监督年度工作会议。会上,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崔伟就卫生计生政策法规工作进行介绍。2014年全市着力落实完善奖励扶助政策,实现计划生育奖励补助婚、孕、育、医、养全覆盖。其中,对失独家庭一次性慰藉金标准由3000元提高至10000元以上。
2014年,全市全面落实计划生育法定奖励政策。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3915万元,为210684人发放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20225万元,为10355人发放特别扶助金350.5万元;全市各级财政累计投入3.65亿元兑现企业职工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养老补助政策,受益职工5.52万人。
积极推进地方计生优惠政策落实。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妇女在市内定点助产机构住院分娩时,给予住院分娩补助,共为25139名发放1257万元,对患大病的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实行医疗救助,共为2241人发放救助金448万元;对居住在烟台行政区域内的烟台市户籍人口、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独生子女及其生身父母个人缴费部分给予每人每年20%、10元以上的补助,共为435万人发放补助4800多万元。
加大对失独家庭的救助。对母亲年龄在35周岁以上的失独家庭开展“爱心三大工程”,从2014年起将失独家庭一次性慰藉金标准由3000元提高至不低于10000元,失独家庭的扶助金标准、养老、住房、医疗卫生和精神慰藉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截止2014年底,母亲年龄在35周岁以上的失独家庭有291户再生育,118户成功收养,3404户亲情结对,有3206人依托生育关怀“大联合、大扶助”平台,在资金救助、经济帮扶、享受低保、免费参加新农合等方面得到了实惠,各级累计为失独家庭投入资金6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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