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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政治决议


来源:水母网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烟台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15年2月6日至9日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烟台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批准张行如副主席代表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关于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原标题:烟台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政治决议

(2015年2月9日政协第十二届烟台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烟台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15年2月6日至9日召开。

会议期间,全体委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求真务实精神,认真履行职责,针对烟台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深入协商议政,积极建言献策,并就加强政协工作提出许多重要意见和建议。会议听取并赞同孟凡利市长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赞同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烟台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以及其他报告。会议审议批准郝德军主席代表政协第十二届烟台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审议批准张行如副主席代表政协第十二届烟台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开得隆重简朴、富有成效,是一次民主求实、团结奋进、凝聚人心、共谋发展的大会。

会议对烟台过去一年取得的成绩给予高度评价。会议认为,面对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全市上下在中共烟台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积极作为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丰硕成果。一致认为,政府工作报告总结去年工作客观全面、鼓舞人心,部署今年工作思路明确、重点突出,提出的发展目标切实可行、催人奋进,符合中央和省、市委要求,符合烟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符合全市人民的共同愿望,对于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奋力开创烟台发展质量效益时代,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充分肯定了市政协2014年的工作。会议认为,市政协及其常务委员会在中共烟台市委的正确领导下,牢牢把握团结民主两大主题,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积极为烟台改革发展献计出力,努力为促进民生改善履职尽责,主动为推进协商民主探索创新,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绩。

会议指出,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做好今年的政协工作意义重大。全市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按照中共烟台市委确定的“开创烟台发展质量效益时代”的奋斗目标和转调发展、深化改革、对外开放、创新驱动、城乡统筹、改善民生六项重点任务,着力增强履职能力,着力提高议政建言质量,着力突出服务民生实效,不断提升政协工作科学化水平。要积极推动协商民主创新实践,切实发挥好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的作用,为推进全市改革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议号召,全市各级政协组织、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广大政协委员,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周围,在中共烟台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讲政治、勇担当、重实干、有作为,为早日把烟台建设成为蓝色、文明、幸福之都而努力奋斗!

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5年2月9日政协第十二届烟台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烟台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批准郝德军主席代表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认为报告对过去一年工作的总结实事求是,对新一年工作的安排部署,思路清晰,重点突出,措施有力,切实可行。

会议认为,过去的一年,在中共烟台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政协常务委员会团结带领全体委员,以“双岗双优”主题活动为履职载体,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为强大动力,紧紧围绕全市“一二四五”发展思路,牢牢把握团结民主两大主题,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项职能,在服务改革发展、促进民生改善、推进协商民主、维护团结和谐、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新成绩,展现了新气象。

会议同意报告提出的2015年工作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要求市政协常务委员会在新的一年里,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把改革创新贯穿于履职全过程,更加关注改革发展,更加关注创新驱动,更加关注法治建设,更加关注民生改善,努力推动政协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业绩,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关于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报告的决议

(2015年2月9日政协第十二届烟台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烟台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批准张行如副主席代表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关于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过去一年提案工作取得的成绩,要求常务委员会在新的一年里,继续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提案工作方针,牢固树立协商意识、精品意识、合作意识、服务意识,认真履行职能,积极建言献策,切实发挥好提案在政协履职中的重要作用,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关于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报告的决议

(2015年2月9日政协第十二届烟台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烟台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批准张行如副主席代表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关于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过去一年提案工作取得的成绩,要求常务委员会在新的一年里,继续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提案工作方针,牢固树立协商意识、精品意识、合作意识、服务意识,认真履行职能,积极建言献策,切实发挥好提案在政协履职中的重要作用,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补选市政协十二届委员会副主席和常务委员会委员名单

(2015年2月9日政协第十二届烟台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选举通过)

副主席 姜中二

常务委员(共11名,按姓氏笔画为序)

于泳 于军修 王玉新

王东亮 王晓燕(女) 王维宙

王福坤 孙建民 李胜学

赵喜强 郭尊东

辞去市政协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名单

(2015年2月9日政协第十二届烟台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安 立  杨丰仪 李洪广 宋长虹

张隽秋(女) 盖少宁 俞守能(女) 翟桂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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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丽娟]

标签:政协工作 协商民主 政协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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