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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法院严打毒品犯罪 2014年结案139件(图)


来源:胶东在线

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14年烟台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的情况,总结分析了烟台近年来毒品犯罪的主要特点,介绍了烟台法院今后进一步加大打击毒品犯罪案件力度的主要措施。烟台法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加强对毒品犯罪被告人的教育与说服工作,降低其再犯的可能性,分化瓦解犯罪分子,进一步扩大禁毒成果。

新闻发布会现场

胶东在线6月25日讯 25日,记者从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近年来,烟台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毒品犯罪活动,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始终保持对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司法保障。

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14年烟台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的情况,总结分析了烟台近年来毒品犯罪的主要特点,介绍了烟台法院今后进一步加大打击毒品犯罪案件力度的主要措施。

为了应对毒品犯罪案件隐蔽性强、危害性大的特点,烟台法院采取一系列有力举措,全面做好毒品犯罪案件的审理工作:依法严厉惩处严重毒品犯罪,2014年,烟台中院公开宣判两起毒品犯罪案件并依法对被告人张青华、黄龙适用死刑,起到了很好的警示震慑作用;坚持严格的“铁案”标准,坚决把事实、证据搞清楚、搞扎实,排除合理疑点,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

此外,烟台法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加强对毒品犯罪被告人的教育与说服工作,降低其再犯的可能性,分化瓦解犯罪分子,进一步扩大禁毒成果。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加强禁毒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公开审判、庭审直播、报道典型案例等形式,积极开展禁毒宣传教育,起到审判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制宣传效应,使禁毒宣传工作深入人心,同时,各级法院注重加强与公安、检察等办案单位的沟通,形成打击毒品犯罪的合力。

记者了解到,2014年,烟台法院共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39件222人,分别是2013年的1.88倍、1.98倍,案件数和判处罪犯人数均出现大幅增长。今年1-5月份,烟台中院审结一审毒品犯罪案件5件26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3人,判处无期徒刑至死刑的12人,重刑率达到96.15%,依法惩处了一批罪行严重的毒品犯罪分子,有力地打击、震慑了毒品犯罪。

2015年,烟台法院将继续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加大打击力度,震慑潜在的毒品犯罪分子,预防和减少毒品犯罪,为人民幸福安康、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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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得格]

标签:毒品犯罪案件 法院审理 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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