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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严查三类违法用火行为


来源:水母网

水母网3月19日讯 (YMG记者何晓波 通讯员宫焕康)当前正值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天干物燥,烟台市森林公安防火指挥部要求,各地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禁止“烧荒农事生产用火、祭奠野炊非生产用火、故意纵火”等三类野外用火行为。 3月11日以来,全市已经启动全面打击野外用火专项行动,森林公安防火督查小组明察暗访中也发现各地存在野外用火现象。

原标题:烟台严查三类违法用火行为 包括故意纵火等

水母网3月19日讯 (YMG记者 何晓波 通讯员 宫焕康) 当前正值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天干物燥,烟台市森林公安防火指挥部要求,各地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禁止“烧荒农事生产用火、祭奠野炊非生产用火、故意纵火”等三类野外用火行为。同时,市森林公安防火小组将加大明察暗访力度,上山下乡挨个山头打击查处“野外用火”的违法犯罪行为。

天气回暖,春天风大,目前全市森林防火形势更加紧迫。烟台市森林公安防火指挥部门介绍,从即日起,全市打击野外违法用火行为,重点打击三类违法用火行为:一是农事活动中,烧地堰、烧荒、火烧采伐剩余物等生产性违法用火。二是清明祭奠即将来临,严禁上坟烧纸燃放鞭炮,以及烤火、野炊、野外吸烟、小孩和智障人员玩火等非生产性违法用火。三是个别存有不满情绪和偏激行为人员的报复、发泄不满情绪等故意纵火行为。

3月11日以来,全市已经启动全面打击野外用火专项行动,森林公安防火督查小组明察暗访中也发现各地存在野外用火现象。

烟台市林业部门指出,从3月11日开始到5月31日,全市森林公安防火执法人员将走进山头、地块、村落,加大对野外用火行为的查处,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犯罪就抓”,重拳出击,严厉打击野外违法用火行为。

与此同时,烟台市林业部门还将深入开展森林防火教育进学校、进村镇、进单位、进机关、进军营活动,全面提高全社会防火意识,使森林防火观念深入人心,要加大对典型火灾案例的宣传,以达到处罚一人,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目的。在专项行动中,各级林业检查站,坚决杜绝火种进山入林,并根据市森防部的统一部署,立即开展严厉打击违法野外用火专项行动,对林缘、林内燃放烟花爆竹、焚香祭祀、烧地边地堰、旅游用火等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此外,在森林防火非常时期,烟台各地各部门将加强值班制度,按照标准配齐配强护林员、森林消防专业队员。森林消防专业队在防火期内要全天备勤,集中食宿,重点林区的专业队伍,要靠前驻防,确保一有火情,快速出动,重兵扑救,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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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丽娟]

标签:火行为 野外用火 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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