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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区公共停车资源遭受“蚕食”


来源:水母网

(YMG记者 张韬 摄影报道)市区公共停车资源正在遭受无情地“蚕食”。对于私占停车位的问题,一些居民毫不避讳的告诉记者,“车位都是自家楼下的,就应该只允许自家的车停。

原标题:烟台公共停车位变“唐僧肉”大家都想咬一口

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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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街头占车位的现象随处可见。

水母网6月5日讯 (YMG 记者 张韬 摄影报道)市区公共停车资源正在遭受无情地“蚕食”。去年芝罘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给市民“挤出”700多个停车位,三个月前交警部门又在云龙里等“羊肠小道”重新施划停车位128个。本以为停车难问题总算可以喘口气,可记者调查发现,不少公共停车位如今已成为附近商家、居民大规模“圈地运动”的牺牲品,没有真正发挥作用。取而代之的是椅子、桌子、地锁、三角锥甚至是直接在停车位上盖房子,这似乎在向旁人宣告:“地儿是俺家的,都别在这里停车!”

商铺私占:停车影响生意,清早支起三角锥

昨天,记者对市区多条道路进行探访,公共停车位被占现象远比想象中的严重。昨天上午8点,记者来到大海阳路。一家家常菜馆门前已经支起三角锥,两个停车位宣告“沦陷”。餐馆服务员告诉记者,因地处黄金路段,要是不尽早将车位占上,很快就会被放上车辆,那样招牌就会被挡上,影响餐馆生意。至于这样做是否合理,这位服务员指了指沿街其他商铺。“他们都这样,我们也是没办法。”确如这位服务员所说,整条街上一小半停车位前都被设立了障碍物。而商家给出的解释原因基本都一致——停车会影响生意。令人意外的是,在市区某银行门口,也用链条桩占着车位。该银行工作人员表示,有些私家车一停好几天,解款车来了却找不到人挪车,占车位是方便解款车。

僵尸车:几年不挪窝,车位形同虚设

除了商铺肆意圈占,记者发现“僵尸车”也“谋杀”了不少公共停车位。在三马路和民生街交叉路口处停着一辆福山小货车,车厢门已经松动,内部悬挂着一件破旧的黑色棉衣,车身内外积满了灰尘。而在幸福海港医院西面,市场北头有一辆面包车,已经好几年了。无一例外,它们都长期占用着公共停车位。记者查询96110热线库,市民反映“僵尸车”挤占停车位的信息多大上百条。在采访中,不少司机对这种公共资源被长期占用的情况非常生气。但苦于找不到车主,他们也很无奈。

居民瓜分:我的地盘当然得我做主

芝罘区某老式小区经过改造刚刚扩容了200多个停车位。可记者刚走进这个小区,便被眼前的景象震撼了。一个停车位上,被人用水泥生生塑造出一个八仙桌跟两张石凳,停车位一下子变成了休息区。而相邻不到10米的地方,一家废品收购点俨然已经将停车位变成了自家的存储仓库,大量的垃圾堆在停车位上不仅污染环境,还让紧邻的停车位跟着遭殃。更让人感到气愤的是,不知哪位居民竟然在小区最东头的一出停车位上盖起了铁皮房子,当小棚使用,而铁皮房周围还种着花草。记者粗略观察,这个小区半数左右的公共停车位其实已经名存实亡。对于私占停车位的问题,一些居民毫不避讳的告诉记者,“车位都是自家楼下的,就应该只允许自家的车停。”

 

为抢车位,文人动了手

晨报讯YMG记者张韬李先生是搞文字工作的,也算半个文人,可就在端午节那天,知书达理的他却为了一个公共停车位跟人动了手。事发当晚6点,李先生跟朋友约好到南大街吃饭,可大部分商家的内部停车位已满,他只得把车开进了附近小区。很幸运,远远瞅见一幢老式居民楼下还剩余三四个公共停车位。可等李先生将车开近才发现,停车位入口处竟然横腰拦着一条铁链子,铁链两头还拴在金属墩上。李先生下车,准备自己把铁链解开,这时却从旁边一家饭店出来一个中年男人,大声呵斥李先生不能在这里停车。理由很简单,“这车位是俺家的。” 李先生疑惑,明明划着公共停车位的标志,咋成了你家的了。上前理论了十多分钟,对方就是不让李先生停车,就在这时,另外一辆要来饭店吃饭的车辆却顺利驶进停车位。这让李先生顿时觉得十分不平衡,恼怒之余跟对方撕扯上了,好在周围群众及时将两人拉开,这才避免了冲突进一步升级。

私占车位让停车难“雪上加霜”

肆意圈占公共停车位已经对通行与停车构成影响。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截至2013年年底,全市机动车保有量和驾驶人数量已双双突破180万大关,而公路通车里程仅为1.4万公里。因此,公共停车位作为“缓冲器”的作用就尤为明显。比如这辆车不开了,停在公共停车位上,等到开走了,又会有其他车辆进入。这原本应当是一个良性停车循环。但现在大量停车位被圈占,原本可以停在这里的车辆无奈只得再次上路寻找其他合适的停车位。这样无形中就降低了停车位的使用效率,势必会对交通通行造成影响,特别是在早晚高峰时段,尤为明显。更要命的是,有些车辆找不到停车位,只能无奈违章停车,最后吃了罚单,还找不到人说理。

私占车位不合法,最高面临五千元罚款

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私占公共停车位其实是一种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除少数单位门前的土地在建筑规划中就已确定该车位归该单位所有外,其它公共停车位均属于社会公共资源。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以设置障碍物等形式来占用社会公共资源,从事非交通活动。如果违法,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也就是说,公共停车位不是某个单位和个人的私有领地,沿街店铺、业主、个人都有权停放车辆,但须遵循先到先停的原则。因此像私设路桩,占用门前临时停车位的做法是违反法规的。对于市民反映的问题,交警部门表示,将加大检查力度,恢复正常的交通秩序,保证道路畅通。广大市民如发现仍有私心商户设桩私占道路内临时停车位,可以向交警部门进行举报。

加大处罚力度,扩容城市道路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肆意圈占公共停车位,很多人都是抱着法不责众的心态。虽然国家明令禁止,但看着邻居占了一个车位后没人来管,自己也就顺理成章的占了。山东光曜律师事务所律师杨磊认为,治理公共停车位遭圈占难题,得两手抓。一方面执法部门,特别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加大惩处力度与频度,让一些圈占停车位的商户,特别是在中心城区停车难集中地段,腾出宝贵的车位。像违章停车就会被贴条一样形成常态,在人们心中形成对法律的敬畏之心。

从长远来看,合理规划城区道路,在中心城区路网改造时注意辟留出足够的停车空间,平衡各路段之间的停车需求,扩容城市道路,才能从根本上缓解停车难的矛盾,从而减轻私占停车位带来的负面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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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薇]

标签:停车位 唐僧肉 公共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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