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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在手存款丢了 市民网上“购卡”险吃大亏


来源:胶东在线

日前,烟台市民王某从网上购买了一张银行卡,事后王某存入10余万元,却被人莫名提走。办案民警迅速调取当事超市的预留信息,经过进一步核查发现,预留的经营地址、联系方式及开户信息等与实际情况完全不符,该超市申领POS机的资料涉嫌造假。

原标题:卡在手存款却丢了 市民网上“购卡”险吃大亏

胶东在线网3月31日讯 (记者 侯洪斌 通讯员 鹏飞 徐忠) 日前,烟台市民王某从网上购买了一张银行卡,事后王某存入10余万元,却被人莫名提走。目前,赃款已被开发区警方追回,嫌疑人仍在抓捕之中。

2014年11月4日,开发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接到市民王某报案,称自己前段时间在网上购买了一张已开通网银的建行卡,卡主为李某,并附带卡主的身份证和手机卡,共花费600元。11月3日,王某将10余万元存到这张购买的银行卡中,当日,在银行卡仍在王某手中的情况下,卡内存款被人在外省某市用POS机分3笔刷卡消费。

受案后,经侦大队民警立即前往银行查询该银行卡的交易记录,发现3笔款项均通过某超市移动POS机刷卡消费,而该超市系某第三方支付公司的签约商户。侦查员立即联系这家支付公司,发现王某的3笔款项仍在该公司的账户中,尚未支付给超市。由于受案初期掌握的证据不足以立案,警方无法对该笔款项采取强制措施。为了防止资金被转走,侦查员迅速联系支付公司告知3笔款项或为赃款,对方同意延迟支付。

办案民警迅速调取当事超市的预留信息,经过进一步核查发现,预留的经营地址、联系方式及开户信息等与实际情况完全不符,该超市申领POS机的资料涉嫌造假。

取得证据后,烟台市开发区公安分局将此案立为信用卡诈骗案进行侦查。由于犯罪嫌疑人极其狡猾,预留的信息全系造假,短期内抓获的可能性较小,在证据足以证明该超市刷卡消费的10余万元系赃款之后,办案民警赴第三方支付公司与负责人见面,依法先行扣押了该笔款项,为受害人挽回了全部损失。

烟台市开发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的范警官介绍,此案中3笔交易均是通过超市的POS机消费,而超市营业多以零售为主,平常人不太可能一天之内在超市消费10余万元。案发后,警方联系到了银行卡的卡主李某,得知在半年之前,李某身份证不慎丢失。侦查员敏锐感觉到,该超市可能从事非法套现业务,嫌疑人在出售银行卡时,用技术手段克隆了一张同样的卡,并通过POS机套现获得赃款。

目前,申领第三方支付机构的POS机比申领银行的POS机的程序要简单得多,许多商户使用通过第三方支付机构申领的POS机从事信用卡养卡和刷卡套现业务,为不法分子迅速转移赃款提供了便利。警方提醒市民,身份证和银行卡均为高度保密性资料,请务必妥善保管。此外,购买到的银行卡存在许多问题,市民不要为图方便而吃了大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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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丽娟]

标签:测速 购卡 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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