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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男子酒驾撞人躲处罚 肇事后找人顶包


来源:齐鲁网

最终在大量的证据面前,杨某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交代张某驾车肇事后为逃避酒驾,打电话让其到现场冒名顶替,其出于哥们义气答应了张某的请求。目前,张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原标题:招远一男子酒驾撞人躲处罚 肇事后找“哥们”顶包

烟台齐鲁网3月30日讯(通讯员 侯正达 孙菁)3月23日,烟台招远市驾驶人张某来到市交警大队投案,原因是一个月前,其驾驶车辆行至招远市龙水路郭家埠村南时撞了一行人,由于当时喝了酒,为逃避处罚找来好友顶包,结果细心民警一路追查,最终张某发现瞒不过才迫于压力自首。

2月22日19时54分,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勘查。民警现场初步调查询问后得知,肇事时为杨某驾驶小型客车载张某沿龙水路由南向北行驶至肇事处,由于对行车开大灯晃得杨某没有看清前方情况,与由东向西步行过马路的王某相撞。杨某称,车是张某的,自己是2月21日(正月初三)到齐山镇张某家玩,在张某家玩了两天又驾驶张某的车回市区,在回市区的路上肇事。驾驶员和乘车人的供述一致,由于天黑肇事地点又位于偏僻地段,没有监控视频,现场再无其他证人,案件似乎事实清楚。

然而强烈的侦查意识让民警觉得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为什么车主张某的车自己不驾驶而是交予朋友驾驶?正月初三、初四在中国最重要的春节假日期间,这两天按照习俗应该去拜会丈母娘,什么特殊的关系能让已婚的杨某在朋友家玩两天?

为了查清事实,民警放弃节假日休息对案件展开调查。民警调查车主张某的母亲,张母称正月初三、初四两天杨某确实是在其家里玩两天。民警随后调取了杨某、张某的手机通话记录,通话记录显示肇事当日两人有多次通话,最近一次通话距案发不到20分钟。那么如果两人一直在一起为什么还要打电话?民警再次对张某、杨某进行二次询问,两人依然坚称肇事时是杨某驾车。民警又大量走访杨某的亲朋好友,证实正月初三、初四两天在市区多次见过杨某,且杨某的私家车也一直在市区活动频繁。

最终在大量的证据面前,杨某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交代张某驾车肇事后为逃避酒驾,打电话让其到现场冒名顶替,其出于哥们义气答应了张某的请求。张某迫于压力于3月23日到招远交警大队投案自首。目前,张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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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丽娟]

标签:酒驾 张某 杨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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