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旅客携32部苹果三星手机入境涉嫌走私


来源:水母网

近日,烟台海关查获一起旅客走私苹果、三星等品牌手机入境案,共查获iphone 6、iphone 6  plus 及 三 星galaxy  note  edge手机32部,价值约13.21万元。

资料图

原标题:旅客携32部苹果三星手机入境 涉嫌走私被海关查获

水母网2月11日讯(YMG记者 庞磊 通讯员 李海青 姜元武 摄影报道)近日,烟台海关查获一起旅客走私苹果、三星等品牌手机入境案,共查获iphone 6、iphone 6  plus 及 三 星galaxy  note  edge手机32部,价值约13.21万元。

当日,一名中国籍旅客从韩国仁川乘坐客货班轮从烟台入境,在经过海关申报台时,未向海关申报任何物品。海关关员对其携带包裹进行人工查验,发现包裹内藏有全新手机32部,涉嫌走私。其中,有6部iphone 6、20部iphone 6  plus及6部三星galaxy  note  edge,价值约13.21万元,涉嫌偷逃税款1.92万元。

记者了解到,自2008年9月10日起,20种商品入境时不能减免关税而需全额征税。具体名目包括:电视机、摄像机、录像机、放像机、音响设备、空调器、电冰箱(柜)、洗衣机、照相机、复印机、程控电话交换机、微型计算机及附件、电话机、无线寻呼系统、传真机、电子计算器、打字机及文字处理机、家具、灯具、餐料。此外,数码相机、数码复印机、IC卡读入器、闪烁存储器、移动硬盘和网络摄像头等产品也纳入上述商品范围。

海关提醒市民,iphone 6等手机属于我国法律明确规定进境不予减免税的20种商品范围,携带进境时需要主动申报,对采用藏匿、伪报等方式逃避海关监管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相关新闻:

[责任编辑:刘丽娟]

标签:闪烁存储器 海关申报 海关关员

人参与 评论

精彩推荐

0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