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两车出行不挂号牌 交警对其记分12分
2014年07月04日 13:36
来源:齐鲁网 作者:隋英伟
7月3日,烟台市交警一大队民警查获两辆无牌车,一次性记分12分。记者从烟台市交警一大队了解到,任某因未携带驾驶证和未悬挂号牌两项违法行为,将分别对其处以罚款50元、记分1分和罚款200元,一次性记分12分的处罚。
交警正在查处未按规定悬挂号牌的车辆。
原标题:烟台两车出行不挂号牌 交警对其一次性记分12分
7月3日讯 7月3日,烟台市交警一大队民警查获两辆无牌车,一次性记分12分。随后,记者对此情况进行详细了解。
据了解,当日上午9:25,烟台市交警一大队民警尤警官正和同事一起在解放路与大马路交叉口处查纠车辆,一辆无牌越野车驶过来。尤警官透露,司机是姓任的女士,称自己有急事忘带驾照,行驶证正准备去办。经尤警官查询,这位任女士确有驾驶证。随后,尤警官现场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与队友一起将该车暂扣至大队停车场。
上午10:00,同样在解放路与大马路交叉口,张警官发现一辆吉普车没有悬挂号牌。当张警官询问其为何不悬挂号牌时,这位郑姓驾驶员解释道:“我有号牌,但是没有固定号牌的螺丝了,实在是挂不上了。”郑某边说边从后备箱拿出一副号码为鲁YXM2**的号牌。经过落实,该车牌是真的。张警官随后要求郑某按照规定将号牌悬挂好,并按照法律规定对郑某以未按规定安装号牌处以罚款200元、一次性记分12分的处罚,并扣留了其驾驶证,通知其参加科目一的理论考试。
记者从烟台市交警一大队了解到,任某因未携带驾驶证和未悬挂号牌两项违法行为,将分别对其处以罚款50元、记分1分和罚款200元,一次性记分12分的处罚。
交警部门提示:随着越来越多电子警察的设立,马路上编织了一张违法行为无处藏身的天罗地网,许多驾驶员为避免被电子警察抓拍,故意不悬挂车辆号牌,殊不知这种违法行为会给自己带来更大的损失,不仅要被处以200元的罚款,更会被一次性记分12分,参加科目一的理论考试。安全文明行车才是避免处罚的最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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