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 潍坊市将对开进限行区的黄标车处罚
2014年06月28日 09:55
来源:人民网 作者:武文惠
(武文惠)6月27日上午,记者从潍坊交警支队获悉,7月1日起凡违反规定在市区限行区域和时间通行的黄标车,将根据《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处以200元罚款。
原标题:7月1日起 潍坊市将对开进限行区的黄标车处罚
人民网潍坊6月27日电(武文惠)6月27日上午,记者从潍坊交警支队获悉,7月1日起凡违反规定在市区限行区域和时间通行的黄标车,将根据《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处以200元罚款。取证执法方式有两种,一是执勤民警现场进行处罚,二是采取电子监控设备抓拍的非现场执法方式。
据潍坊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林连启介绍,自7月1日起,潍坊交警支队将采取以下三项措施加强黄标车限行区管理:一是加大路面执法管控力度,对违规限行的黄标车,将依据《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42条的规定,由执勤交警现场处以200元罚款。二是目前交警部门的电子警察系统和环保部门的环保监测系统已经联网,能够实现对违规黄标车的自动抓拍、自动处罚。三是将在近期部署开展整治黄标车违规限行专项行动,并逐步制度化、规范化,形成管理长效机制。
所谓黄标车是经环保监测达不到绿色环保标准,由环保部门发给黄色环保标志的车辆。黄标车排放污染是造成灰霾现象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国家环境治理的重点,也是市委、市政府加快生态潍坊建设的重要内容。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2013年10月25日潍坊市公安局发布黄标车限行通告,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对市区部分区域限制“黄标车”通行。
黄标车限行时间为每天早6:00到晚8:00。自今年一月份以来,限行分三个阶段逐步扩大“黄标车”限行范围,第一阶段从2014年1月1日开始至2014年12月31日,向阳路—健康街—新华路—福寿街范围内区域;第二阶段从2015年1月1日开始至2015年6月30日,安顺路—健康街—金马路—北宫街—安顺路范围内区域;第三阶段从2015年7月1日开始,长松路—宝通街—潍县中路—玉清街—北海路—玄武街—长松路范围内区域;坊子区“北海路—崇文街—凤山路—龙泉路—北海路”范围内区域;寒亭区“潍县中路—通亭街—渤海路—运河东、西路—潍县中路”范围内区域。各县市区、开发区的建成区,最晚于2016年1月1日起,限行黄标车。限行区域边界道路不予限行。
据了解,自黄标车限行《通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30日为宣传教育阶段。期间,公安交警部门对黄标车限行的重要意义、具体规定要求进行了多种形式的宣传,广泛晓谕社会和驾驶人,对违反规定进入进行区域的黄标车予以劝导和口头警告;在黄标车限行区域道路安装限行标志59面,安装了电子监控抓拍设备,为实施全面依法管理处罚做了充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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