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诈骗层出不穷
2015年05月20日 16:56
来源:央视财经 作者:央视财经
辽宁省锦州市公安局副局长 杨立东:北京今朝汇元珠宝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王美杰涉嫌非法集资一案,这个案件涉案规模之大,涉案人员之多,涉案资金是我们锦州市公安局我们主侦的所有金融案件当中应该是空前。受害人刘女士前前后后在这家今朝汇元金店共置押了48万元,全部来自家里的亲属和亲戚。
这是今朝汇元公司内部的业务员提成方案,作为业务员最少有一万元的押金一年期置换体验,多者不限,每介绍一个十万元享受押金业绩3%的提成,最高10%封顶,凡推荐的业务员可享受推荐业务员体验押金的5%的提成。第二层和第三层分别享受1%指导奖。介绍的业务员越多,下线越多,就可以得到更多的金钱奖励。而介绍金店股权投资代理商业务员或虚拟金店可以享受3%-10%以及一万元的提成。为了营造气氛,通常各个网络组织单独召开小型产品推介会,锦州地区多为王美杰主讲,介绍如何赚钱,成为百万富翁。
辽宁省锦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陈小平:加盟以后搞内部的晋级奖励,所以参与开金店的人,利用她的方式,很愿意参与她的非法集资,有利可图,事实上她没有经营,没有利润,所以最后参与者最后基本上都是血本无归。
据陈队长介绍,主要犯罪嫌疑人王某还通过在全国吸纳加盟店来扩大她的经营范围。每个加盟店要交10万元的保证金,在2014年之后每个店还要额外交5万元的加盟费。并且向王某的总店购买黄金珠宝。加盟店把吸收到的客户资金打到王某的个人账户上,王某再以一定的比例返还给加盟店。根据每个加盟店和业务员集资的业绩,总店会给予高额晋级奖励。
“升级”版非法集资骗取20000多群众共计51亿元
警方调查显示,今朝汇元珠宝有限公司名义上打着创新商业模式的旗号,实际上是以传销的方式进行非法集资。这种“升级”版本的非法集资的模式更成熟,更具有诱惑性和欺骗性。在从公司创立到抓捕归案的短短一年多的时间,今朝汇元珠宝有限公司交易达12306笔,交易金额达到51亿余元,20000多名群众受骗!这在同类型的非法集资案件中都非常少见。
受害人谷女士:我投了45万。
记者:像你这边这种受骗的群众多吗?
受害人谷女士:多。太多了。都以为说的你看存银行钱不多,存在这里45天,估摸45天没什么风险,就存这里不利息高一点吗。
受害人刘女士前前后后在这家今朝汇元金店共置押了48万元,全部来自家里的亲属和亲戚。
受害人刘女士:这个店陆续开的越贷越多,锦州都十个店了,最开始我就往里边质押一万块钱,然后我一看这越贷越多,然后后来又说在金店的老总又在曼哈顿买的6000多平的楼,又在中央大街买的一栋楼,中央大街什么地方来的,我这一看发展挺好,然后金店里边员工什么的他们都质押钱。
记者:一共投了多少钱?
受害人刘女士:我20多万都是借的,然后有我叔的钱,有我爸的钱,有我那个妹子的钱,然后自己的钱。对于我来说也都是一个天文数字,因为它不都是我的钱。你说人家有病,现在都愁的眼睛都瞎了,孩子都没有钱花,现在整的,现在就跟个精神病似的就这事给人整的。
受害人刘女士向记者展示的一沓置押收据
在集资受害人当中,多则60、70万,少则几万元不等,都是老百姓的血汗钱。有的人甚至押上了自己几乎全部的身家,损失惨重。
受害人谷女士:(哭诉)我死的心都有了。我就想死都死不起,对不起我的姐姐,死都死不起。
金店利息高额回报从何而来?新钱还旧账
很多受害人至今还相信王某能够带领他们走进财富梦想。那么,王某允诺的高额回报到底是从哪里来呢?
辽宁省锦州市公安局副局长杨立东:王某的涉案金额达到30多个亿,但是我们真正查封扣押的时候,她的钱仅仅是一个亿,这数额相差非常大,她老是用新收的钱还旧钱,她本身自己没任何收入,她编造的这些东西,比如说有什么矿山啊,什么企业啊,投资黄金饰品加工厂,这些东西现在看都是一个谎言。
犯罪嫌疑人王美杰的刑事侦查卷宗
据警方介绍,2009年以来,王某一直在从事类似的非法集资的行为,而且在2009年,被葫芦岛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判处了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了6个月,并判处了罚金,然后在2010、2011年间,在天津地区又参与了非法集资的行为。
警方在现场调取调查物证
经警方调查,今朝汇元公司所吸收的巨额公众集资款至今没有任何生产经营活动和利润收入!王总承诺的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只有一个----那就是用“拉人头”大量获取的集资人的资金来偿还先期集资人的本金和利息。也就是俗称的“拆东墙补西墙”。
直到现在王某还对自己的经营模式深信不疑,不过目前今朝汇元珠宝有限公司进行非法集资活动的交易金额达到51亿元,可是收缴和查扣的公司资金仅为1.2亿元,巨大的资金缺口使返还集资受害人的经济损失成为公安部门非常棘手的难题。
锦州市公安局副局长杨立东:我们只能是未雨绸缪,绝对不能亡羊补牢,因为你一旦造成损失之后,这种损失很难得到,我们很多参与进来的,像非法集资这些人他们也有一种幻想,就是我们这么多人,政府能不能解决,国务院247号有一个说法就是参与非法经营活动的你的经济损失由自己承付,也就是说风险自担,责任自负,法律不保护,政府不带偿。所以说这个应该加大一个宣教的力度,让大家甄别识别能力,辨别能力,然后自觉的抵制和杜绝这种非法集资行为。
【半小时观察】面对非法集资要理性止步
目前非法集资案件在我国呈现高发的态势,而且屡禁不止,屡打不绝。骗子虚假宣传高额利诱的伎俩不断翻新,上当受骗的群众有增无减。这应该引起我们深刻反思。我要提醒大家,一定要擦亮您的双眼,不要相信“天上掉馅饼”的花言巧语,在“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面前理性止步。另外,依据国务院第247号令规定,参与非法集资“责任自负、风险自担”,千万不要抱着“一旦出问题政府会想办法解决”的侥幸心理而上当受骗。避免遭受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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